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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管农村物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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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05
第2版(经济)
专栏:述评

近来,农村零售物价上涨幅度竟超过城市,农民说,这里成了市场管理的被遗忘的角落。他们希望——
  管管农村物价
高铁生 曹玉书 刘小南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农村零售物价上涨幅度超过了城市。这种状况自1989年2月起持续至今。
物价部门统计,1989年农村零售物价指数高于城市2.8个百分点;1990年上半年,又高出4.3个百分点。而在1989年2月以前,农村零售物价指数一直是低于城市的。
情况和原因当然是复杂的。但农村物价管理没有跟上形势的要求,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这几年,农村市场也出现了价格秩序混乱的状况。有的供销社收购农副产品任意压级压价,导致农副产品的各种“大战”迭起;农村市场出售的商品乱提价格,同一种商品在乡镇市场的价格,比县城市场高出10—20%。此外,以各种名目乱摊派、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农民生气地说:“上级只管收粮收款,农村市场物价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其实,物价管理部门并非遗忘了农村。只是因为按现有体制,物价管理机构只设到县一级,乡镇没有“腿”。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县,不过十几名物价管理干部,一年能深入乡镇打两次“游击”就不错了。一些乡镇长说:“农民把状告到我这里,也难解决,只好不了了之。”这种状况亟待改变。稳定农村物价,对保持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是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健康发展的大事。
可喜的是,近两年,不少省内出现了一支支乡镇物价管理队伍,被农民赞为“农村物价的包青天”。
这些乡镇成立了物价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湖北荆州地区的238个乡镇,已有189个建立了物价管理检查站,238名人员活跃在乡镇市场上。河南遍布全省的物价管理干部已达2200多人。
不少县物价管理机构延伸到乡镇,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专兼职物价管理组织网络。多种形式的乡镇物价管理组织,已在全国15%的乡镇出现,正在改变着这些地区物价政策无人宣传,管理办法无人落实的状况。湖北仙桃市海口镇物价管理站与个体工商户签订责任状,指导他们进行明码标价。对其中8户不执行规定的门店挂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现在,这里的国营、集体商店的标价率达到100%,个体户标价率也达95%,农村物价秩序改观。农民说:“买东西心里踏实了!”事实说明,管住农村物价,必须有专职机构和专兼职人员队伍。
四川阆中县物价管理部门去年开展了6次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检查,共查出违纪单位121个(次),违价行为1485件(次),违纪金额21.5万元,基本上刹住了乱涨价风。全县物价水平由上涨趋向平稳,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今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部分收购站(点)一度乘市场疲软,以低于保护价收购生猪6.3万头,少付给农民7.6万元。物价部门发现后立即制止,把7.6万元全部补给了农民。
乡镇物价干部还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波动的信息指导农民生产,帮助县、乡政府提出保护性价格措施。
但是,目前农村乡镇物价管理队伍建设,总的说是十分薄弱的,建立机构的覆盖面还很小,有些地区是空白。因此,欺行霸市、“自由价”、“口头价”等现象未能得到制止,农民投诉无门。同时,在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也需要掌握准确的价格信息,得到价格政策指导,以免受错误的价格信号误导,损害经济利益。
改变物价管理“热”在城市、“冷”在农村的状况,逐步建立乡镇物价管理机构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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