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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为农业办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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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06
第2版(经济)
专栏:编后

  多为农业办实事
近年来,农村中流传着一句话:“三年致富,抵不上一次天灾人祸”。这种对自然灾害的恐惧心理,促使广大农民迫切地寻求保险保障。
但是,在我国农村,自然灾害之频繁,经济损失之巨大,保险亏损之严重,使得无论是政府、保险公司还是农民,任何一方都无力单独承担农业保险责任。沈阳市发挥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民的各自优势,三方互相合作,共担风险,在困境中找出了一条发展、推广农作物保险的新路,是可借鉴的。
应该说,由于农业生产很大程度上要“靠天吃饭”,庄稼有没有“保险”作靠山,农民的心理感受不一样,受灾后的反应不一样,干农活的劲头也不一样。对农作物实行保险,是一项很重要的保护和扶植政策,给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办了一件实事,既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又维护农民利益。各地应当为农民多办这种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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