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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宣布:对企业投保实行优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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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06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宣布:
对企业投保实行优惠
本报北京八月六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为了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对保额达到一亿元以上的企业,保险公司可以实行无赔款返还、费率优惠和分期交纳的办法。”这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任总经理李裕民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宣布的。
据了解,今年一至六月,我国保险业务总收入八十八点八亿元,赔款总支出二十九点四亿元。各级保险公司克服生产下降,销售不畅,待业工人增加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竭尽全力对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保险服务,包括对企业财产实行加成承保、优惠费率、扩大保险责任等,使二十七万六千多户企业的财产获得保险保障。许多分公司因地制宜地开办了产品责任保险、产品信誉保险和商品销售保险,解除了不少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后顾之忧,有效地促进了商品销售。此外,我开办的出口合同卖方责任保险、出口货物国内段运输预约保险、来料加工运输险中的附加关税保险等业务,对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李裕民说,下半年保险公司要配合企业促产增收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服务。在农村要重点发展商品粮基地、副食品基地和实行集团承包,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要的保险业务,努力探索建立农村风险基金、以备大灾之年的经济补偿形式。为了支持外贸出口创汇,要积极发展和办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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