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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的诱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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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集纳

私房的诱惑
浙江鄞县人民检察院施源明来信:1988至1989年,我县有6名乡镇干部为营建私房、购买私房走上了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如原县委组织部干部李祥章于1986年任东吴乡党委书记后,为筹款建私房,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贪污受贿2万多元。他未住上新房,却先进了牢房。原我县原栎社乡党委书记陈国光,收受乡办企业近5万元贿赂,在宁波市区买了一套私房。原梅墟镇副镇长、工办主任陈丰祥,为在宁波骆驼绒厂得到一套商品房,竟利用职权,指使下属企业在钢材交易中让利给骆驼绒厂,换取骆驼绒厂新建的一套商品房。原梅墟镇党委委员陈国忠眼看别的乡镇干部都新建了私房,便想方设法改建自己的住房,贪污受贿1万多元。
近几年来,我县乡镇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买私房的问题为什么这样严重?
一是政治思想工作薄弱。由于有关部门放松对一些乡镇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致使一些原来政治素质较好的干部,也干一些以权谋私的事情;一些原来政治素质差的干部私欲更加膨胀。
二是惩处不力。我县一些乡镇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买私房,有的应受法律追究,但大多以党纪、政纪处置了事,造成这类问题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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