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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法院为何不处理陈庆润虐待妻子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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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27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平阴县人民法院为何不处理陈庆润虐待妻子案
编辑同志:山东省平阴县西瓜店村妇女陈李氏,今年三十三岁,十三年前和同村陈庆润结婚。婚后夫妇感情还好,现在有两个男孩,大的八岁,小的五岁,和一个不到一岁的女孩。陈庆润在一九四八年和另一已婚的女人通奸后,就变了心,不断打骂陈李氏,也不事生产,每天大吃大喝。陈李氏领着孩子种地,忙来忙去还常常吃不饱。陈李氏向村干部说,村干部不管;向公婆说,公婆也表示无法管。陈李氏回娘家时,娘也劝她:“熬着吧!”在这样情况下,陈李氏感到已经没有生路。去年六月间的一个晚上,陈李氏便喝了一杯泡过五盒火柴的煤油自杀。喝后,陈李氏又看看正睡着的三个孩子,并想到孩子落在继母手中的苦楚,于是她便带着大的两个孩子一同投入水坑。被人发觉后,两个孩子已经死去,陈李氏经医生救活。这以后,村干部向群众布置:“如果上级政府来调查,就说小孩是自己掉到水坑里淹死的,大人是为捞小孩下去的。”对陈李氏也同样布置,并说“不然你得偿命”。
我知道这情况后,想到这是由于陈李氏觉悟低,不懂政策法令,不知依靠人民政府解决问题,才造成这惨痛事件;应该通过处理这一事件,教育群众。去年七月,我便把这一情况书面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诉。但该院一直未作处理。陈李氏每天用眼泪过日子,甚至又想自杀。今年五月,我又向该区、县有关干部催促,答复说是“就要处理”。但三个月过去了,到现在仍然没处理。我要求有关上级责成该县人民法院迅速处理,并在司法改革运动中检查拖延处理的原因。李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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