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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筹委会上提出 中国对环境与发展问题六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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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09
第7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筹委会上提出
中国对环境与发展问题六原则
新华社内罗毕8月7日电 (本社记者王金余,国际电台记者李首道)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曲格平今天在这里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筹委会第一次实质性会议上,针对当前世界面临经济发展减缓、南北差距拉大、环境破坏加剧的现实,提出处理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六项基本原则。
这六项原则是: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需要;不干涉别国内政;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实际义务;不应把环境方面的考虑作为提供发展援助的附加条件和设立新的贸易壁垒的借口;加强国际环境立法工作。
曲格平指出,只有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基础上,才能找到最终解决环境问题的适当途径。
在阐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时曲格平强调,讲国际环境保护,必须注意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发展权利,他说,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退化,其重要原因是贫困和不发达。因此,只有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家才能增强保护环境的能力。
曲格平说,不论从历史上还是从现阶段讲,发达国家都是世界资源的主要消耗者和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者,它们对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理应承担更多的实际义务。
曲格平指出,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事务中,存在着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得不到充分反映、正当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情况。他认为,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占世界人口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参与。
他最后表示,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以积极、认真的姿态参与全球环境保护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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