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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也可成为承包主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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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10
第2版(经济)
专栏:我说承包

  企业也可成为承包主体
曹天永
现阶段承包制的承包主体多为自然人,存在一些弊端。如一旦承包人经营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个人无力承担责任,被承包企业无从得到一定补偿。二则承包人势单力薄,在融资、技术、信息、信贷保证方面都存在许多局限。而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作为承包主体则无上述不足,因此,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作为承包主体,承包企业。
承包企业,可不必考虑其是全民性质还是集体性质,也不必强求其规模一定大于被承包企业,只要它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自己的优势,如充裕的优秀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较丰裕的剩余资金、较强的还贷能力或较好的银行信誉,有畅通的信息网络,就可以让它充分发挥自己的余力,鼓励对其他企业承包。
被承包企业在承包期内交承包企业管理,有许多优点。一不改变其原有隶属关系,不解散其原有的组织形式,自己把自己承包出去,可免除企业兼并的那种痛苦心理。二在承包期间,利用对方的投入: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吃别人的米下蛋,又可学到许多东西。三因承包合同方案的制定,作为被承包方企业可稳固地得到发展与增长,一旦因承包方企业经营不善,也可从对方企业中得到某种补偿。同样,承包方企业进行承包也有利可图。一不需像兼并那样耗占大量资金,只需承担一定的风险,投入少量的启动资金以及管理与技术,便可在一定时期内充分运用对方的人、财、物及业务客户。二则利用对方条件为本企业服务,家大业大,有一定回旋余地,可进行自身的产品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
此外,被承包企业主体依然不变,作为一种均衡力量,可制止承包方企业的短期行为。
(作者工作单位:江苏省铜山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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