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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张彩珍介绍 亚奥理事会章程关于选举主席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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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11
第4版(要闻)
专栏:体育

  亚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张彩珍介绍
亚奥理事会章程关于选举主席的规定
本报北京8月11日讯 记者陈昭、汪大昭报道:第十一届亚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张彩珍今天说,根据亚奥理事会章程,在主席不能视事的情况下,将由一位资深的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亚奥理事会章程还规定,在主席死亡的情况下,必须在60天内选出主席。张彩珍是今天上午在此间举行的亚运会好新闻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讲述这番话的。
亚奥理事会原有4位副主席,他们是南朝鲜的金宗河、印度尼西亚的哈桑、伊拉克的巴克尔和斯里兰卡的西瓦尔。中国因为是本届亚运会的东道主,因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陈先亦被推选为亚奥理事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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