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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各地执行婚姻法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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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28
第3版()
专栏:

今年上半年各地执行婚姻法情况
去年九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曾大张旗鼓地宣传了婚姻法,在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自今年春季以来,有些专区和县一级的领导者忙于“三反”和春耕生产运动,放松或放弃了对贯彻婚姻法的领导,妇女因婚姻问题自杀被杀现象又有发展。
去年政务院指示发布以后,贯彻执行婚姻法在全国各地形成了一个时期的热潮。各省和部分专区都组织了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组,有重点地深入一地进行检查和宣传,并抓住典型案件举行公审大会,给杀害妇女和干涉婚姻自由的人犯以应有的惩罚,扩大了婚姻法在干部和群众中的影响,普遍地引起了各级领导上对贯彻婚姻法的重视。接着很多的县都结合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复查、民主改革和生产运动等中心工作宣传了婚姻法。各县集合了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的干部,组织检查组或巡回审判小组深入区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真人真事就地取材的方法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婚姻法;这种深入检查和巡回审判的办法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欢迎。有些县利用通报、演剧和土广播等各种形式在区乡中进行宣传。各县在宣传婚姻法中特别注意了对区乡干部进行教育,在举行公审会后召开区乡干部会议学习婚姻法,在乡村积极分子训练班上、在农民代表会和妇女代表会上学习和讨论了婚姻法;有些地方还召开了违反婚姻法人员(不是严重错误的)会议,用控诉封建婚姻制度罪恶的方法提高大家的觉悟;有些地方举办区婚姻调解人员训练班,克服了区上对婚姻调解和登记工作不重视的现象。区乡干部经过学习后都批判了自己的错误思想,对婚姻法的认识有了提高,很多人保证以后要积极执行婚姻法。各地司法机关也对过去已处理的婚姻案件都作了一次检查,并慎重地纠正了偏向。司法干部处理婚姻案件的作风也有了转变。他们由过去的强调离婚条件,拖延时间或一判了事的粗枝大叶的作风转变为谨慎放手,及时耐心处理,从男女双方长远利益出发,对于真正合不来的,尽量说服自愿离婚,实在说不服的才下判决,能够和好的也不给予草率离婚。群众说:“司法科处理问题有了底,该离的说啥也得离,不该离的还能和好。”经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和由于干部对待婚姻问题作风的转变,群众加强了对婚姻法的认识。群众较普遍地知道了虐待打骂妇女是犯法的,婚姻必须男女双方自愿,寡妇再嫁自由,也认识到早婚和童养媳的害处。因而有些地区妇女被杀自杀现象显著减少,如平原省林县一九五一年一至十月因婚姻死亡案发生七起,十月开始普遍深入宣传婚姻法后,到今年四月底,就没有发生因离婚结婚死亡案件。青年男女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加强了。据川北人民法院今年一月到四月的统计,全区婚姻案件有五四一九件,其中离婚案四九八○件,多半是妇女因父母强迫包办,丈夫和公婆虐待和男小女大等原因提出的。这四个月的婚姻案件的数字竟占去年一年全区婚姻案件的百分之八十,而离婚案件占去年一年全区离婚案件百分之八十七以上。各地并涌现出不少和封建婚姻制度积极斗争而得到婚姻自由的模范人物和大量的民主和睦家庭。据皖北阜阳专区的统计,自今年一月到现在的统计,全专区寡妇改嫁的有三千零六十五人,自由结婚的有八千七百二十三人,民主和睦家庭有九万五千三百七十六个,自由恋爱的有二千四百十四对。妇女们美满地解决了婚姻问题,在政治、文化、生产各方面都显得非常活跃。皖北阜阳专区今年春季在“男人治淮,女人春耕,爱国增产,人人有份”的口号下,有一百二十八万妇女参加了春耕生产。各县妇女参加生产人数占成年妇女人数百分之七十到九十。妇女们以无限欢乐的心情从事劳动,高唱着歌:
“过去的妇女不下地,
光挨打,光受气,
如今世道变了天,
毛主席领导讲平权。
组织起来加油干,
深耕细作多增产,
抗美援朝支前线,
不消灭美帝心不甘。”
但是各地宣传婚姻法,只作为一个时期的临时任务,没有把它作为经常的政治任务来贯彻执行。有些地区仍然把贯彻婚姻法看做是和中心工作对立的,有些地区对贯彻婚姻法是一个长期的反封建斗争任务认识不足,认为开过了会,宣传过了,就算是贯彻了婚姻法。各地在贯彻婚姻法的工作上表现为时紧时松,或者竟采取了不闻不问任其发展的态度。更有少数县份对政务院的指示无动于衷,根本没有注意过宣传婚姻法。因此,除了一贯重视贯彻婚姻法的某些先进地区(例如河南省鲁山县、山西省武乡县和平原省林县等)外,一般地区对婚姻法的宣传还不够普遍、不够深入。这就是各地从今年春季以来因婚姻问题处理不当而引起妇女自杀被杀现象不但没有消灭,甚至有些地区还在发展的主要原因。根据各地统计,华东区在今年四五两个月中,在十二个专区、一个市和六十九个县中,因婚姻问题自杀被杀的有一千零六十七人(其中有少数是男的);平原省今年一月到四月因婚姻问题自杀被杀的有八十四人;湖南省湘阴县今年上半年妇女因婚姻问题死四十二人,每月平均死亡率比以往一年半增加二倍以上。
广大农村中长期传统的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和家长制度思想经过一阵大张旗鼓的宣传后,虽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但还没有完全被打倒。上面所举妇女死亡案件的性质极大部分是属于被公婆、丈夫虐待活活打死毒死或折磨自杀而死,或是因争取婚姻自主被侮辱、被非法斗争后气愤自杀而死。部分区乡干部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往往采取不关心的轻率敷衍的态度,有的怕负责任,遇事就往上级推,有的甚至亲自干涉和压制群众对婚姻自由的要求。如平原省获嘉县二区妇女陈玉兰经常受丈夫卢清连虐待,陈玉兰曾几次向区政府提出离婚,都受到村干部的阻挠,因为村支部书记卢清桂是卢清连的亲兄弟,所以村干部给以强制调解,不准离婚。而区政府对这种情况也不加注意。后来陈玉兰终于被卢清连用菜刀劈杀。当卢清连闭门劈杀陈玉兰时,该村支部书记和村干部等又因怕负责任竟不敢破门抢救,却一个个跑到区上去请示。区委书记尚风田也极其麻痹大意,认为卢清连不敢杀人,直到村里第五次来人请示时,才开始动身。等他到出事地点时,陈玉兰已被杀死。尚风田也不去看个究竟,只在该村大街上逗留了一下就走了。湖南省湘阴县十三区妇女吴大珍和丈夫胡先敬感情不合,两人同意离婚。在区政府办离婚手续时,双方因为财产问题发生争执,副区长郭兆璋竟把吴大珍打了两个耳光,威胁她:“你这坏妇女,不准离婚!”后来虽然准许她离了婚,但只分给她很少一部分财产。吴大珍受了莫大屈辱,想上诉,群众说:“副区长还打人,你上诉到那里去呢?”这件事影响该区妇女群众有事都不敢找区政府支持。她们有冤无处诉,有苦不能申,觉得活着痛苦,就消极轻生。在四月份一个月内该区妇女因婚姻不满而相继自杀者有七人之多。各地因为放松或放弃了对贯彻婚姻法的领导,对违反婚姻法的区乡干部都没有及时处理,因而助长了封建残余势力的滋生。有些有严重封建思想的人造谣说:“政府不贯彻婚姻法啦!”各地司法机关在“三反”运动中积案现象也很严重,如平原省积压婚姻案件达二千五百件,致残杀妇女的罪犯不能得到及时的惩办,也阻碍了婚姻法的贯彻。
从六月份开始,各级中共党委和人民政府对妇女被杀自杀现象已引起重视。皖北阜阳专区各县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召开了妇女代表会议,处理案件,宣传婚姻法。平原省人民政府发出了清理积案的指示,要求各地迅速处理婚姻案件,并通过具体案件扩大宣传婚姻法。专区和县一级的领导者是否重视贯彻婚姻法的工作,是否能够结合中心工作经常地向群众和区乡干部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是否发动有关部门的干部一起来做贯彻婚姻法的工作和及时处理婚姻案件是各地婚姻法能否贯彻的关键问题,也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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