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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农业保险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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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16
第5版(理论)
专栏:

  谈谈农业保险问题
王玉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中国的国情之一,是人口众多,土地不足,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土地还要减少,人口仍要增加,这是个很重的负担。我国的农业生产又具有两大特征。一个特征是发展生产力的基础薄弱,起点很低。另一个特征是自然条件的制约因素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幅员辽阔,但基本上处于季风气候,威胁农业生产的灾害种类很多,发生频繁。
我国农业的这种落后状态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有了很大改观。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的十年中,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号召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使农业生产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正在从“低投入、低产出、自我循环”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向“高投入、高产出、社会大循环”的商品经济生产方式转变。生产方式的改变,使农业生产“高投入”与“高风险”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因而研究保险事业如何为稳定和促进农业生产服务,如何建立和完善以保障农村的社会生产力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各地保险公司在发展农业保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北京市保险公司就对保险如何促进北京郊区的农业生产作了积极的探索。相对来讲,京郊农业生产的商品化程度较高,粮食和副食品生产都在发展规模经营,各级政府对于“服务首都、富裕农民”的“米袋子”、“菜篮子”工程都非常重视,这对农业保险的发展,既提供了物质基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稳定地发展粮食生产,北京市保险公司开展了与县、乡两级政府实行“联合共保”的试点工作。去年在怀柔、平谷、顺义、大兴、房山五个区县联合共保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收获保险”的承保面积已经超过20万亩。今年又与昌平县政府达成一致意见,以保险公司定额补贴和无偿提供业务服务为前提,在该县25个乡开展了以县政府为保险人的“粮食作物统筹保险”和建立“农业风险基金”的试点工作。为了丰富首都市民的“菜篮子”,为实行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忧壮胆,以多种优惠措施保障蔬菜、养鸡、养猪等重点项目,扩大了养羊、养鱼、奶牛、肉牛、西瓜、蔬菜大棚等原有险种的承保比重,还设计开办了“冬瓜雹灾保险”、“露地蔬菜雹灾保险”、“大白菜保险”等一批新险种,在一些险种上实行了扩大保险责任、延长保险期限、加强防灾防疫等优质服务措施,从而促进了京郊农业的稳定发展,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支持。
从近年来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实践看,农业保险能否稳定发展,关键在于能否解决“两个承受能力不足”的问题。所谓“两个承受能力不足”,就是如果按照经营性保险的一般原则来办农业保险,由于我国目前农业生产的收益不高,风险又很大,保费标准高了农民承受不了,低了保险公司承受不了。农民承受不了就不入保险,宁可去“撞大运”;保险公司如果只是“小保小赔,大保大赔”,宁可“不保不赔”,结果都会阻碍农业保险的发展。我们知道,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和一些在农业生产上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其农业保险是比较发达的,这主要是因为商品化生产需要高投入,具有高风险,只有参加保险才能转嫁风险,稳定经营,所以那里的农场主或农民风险意识很强,对保险有迫切要求。但是,即使这些国家的农业保险也同样存在“承受能力”问题,解决的办法一般是由政府的专门机构对农民和保险公司实行补贴,以鼓励农民投保和稳定保险公司的经营。这种办法是有优越性的,但目前在我国实行起来还有困难,因为我国农业经济占的比重很大,又处于发展时期,政府财力有限,完全由政府来补贴农险至少在短期内是不现实的。
在政府未能实行法定补贴或接受最终分保的情况下,如何冲出“两个承受能力不足”的困境?我认为,首先,保险公司要树立牺牲局部,顾全大局的观念。既然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是个大局,既然农业的发展需要保险提供保障,那么,发展农险就是保险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局部看,承保企业经济效益可能要受点损失,但是局部的牺牲可以换取农业保险的较大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增强了广大农民的风险观念和自我保障意识,这种牺牲是值得的,必要的,应该看作是提高保险声誉和促进保险发展的一种投入。
其次,发展的步子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开办农业保险的态度应该是积极的,但是步子不宜一下子迈得太大,必须充分考虑农业风险的多发性和难以抗御性的特点。步子迈得太大,主观上想多办好事,但是超出了保险公司的承受限度,该赔的赔不了,该多赔的赔少了,反而会挫伤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另外,开展农业保险还必须充分考虑社会意识因素。历史积淀下来的小私有者意识在农民中仍有较多的遗留。如果我们“包”得过多,“揽”得过宽,非但不利于引导农民正确树立风险观念和自我保障意识,反而会产生道德风险。因此采取“控制规模、保证重点、限额亏损、自求平衡”的办法,即通过计划控制承保规模,把优惠政策充分体现在粮食、养猪、蔬菜等重点项目上面,亏损就不会超出承受限度。由于目前我国保险业是混合经营,而且有些险种赔付率较低,在统算盈亏条件下完全可以自求平衡,保障参加了保险的农民的利益。
第三,加强合作,争取多方支持。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而搞好农业保险,保障农村社会生产力的稳定发展,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搞好农业保险,只靠保险公司一家、一个积极性是不行的,要探索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广大农民同心协力办好农业保险的路子。这种努力在一些地区已经收到成效,说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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