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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调整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免税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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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18
第2版(经济)
专栏:

  海关调整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免税额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海关总署决定从9月1日起适当调整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的免税额。
原《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规定的每次总值人民币200元的免征税款额,现在改为400元;超出400元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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