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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理论研讨会在牡丹江召开 交流税利分流试点工作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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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18
第2版(经济)
专栏:

  有关理论研讨会在牡丹江召开
交流税利分流试点工作情况
本报牡丹江8月18日电 记者颜建军报道:此间刚刚结束的“税利分流经验交流理论研讨会”上,交流了各地税利分流的试点工作情况,以推动试点工作进一步前进。
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在会上指出,虽然试点企业的利润总额、上缴税利、企业留利等各项经济指标基本上达到了同步增长,在总体上取得了初步成绩,但由于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解决。
据了解,自1988年以来,经财政部核批的试点地区是重庆、牡丹江、南阳和吉林省大安市。此外,厦门市、湖南省益阳市等7个地区也在不同范围内进行税利分流改革的尝试。
会上,来自国家有关部门和各试点地区的代表,对这一改革进行了广泛论证。在肯定它有利一面的同时,也提出,税后还贷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和后劲,需要相应地减免其它一些上缴的费用或基金。大家一致要求,在推行税利分流试点工作的同时,要及时进行投资体制、金融体制、财政体制和价格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以促进这项改革试点的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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