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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大国民议会决定 禁止买卖土地和公有财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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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18
第6版(国际)
专栏:

  保加利亚大国民议会决定
禁止买卖土地和公有财产
新华社索非亚8月17日电 已经持续了45天的保加利亚大国民议会17日经过激烈的争论,通过一项关于制止城市和农村最近出现的破坏所有制法和国家财产条例的决定。
据报道,大国民议会作出这一决定,是因为近来在全国城乡出现了随便出售土地,随便出售或转让过去按规定没收的大型城市建筑和属于国家及乡政府财产的住房和别墅,农业社随便出卖固定资产的现象。
议会要求政府立即停止组建股份公司和国营公司、乡镇公司的工作,要求财政部停止批准公司出售不动产,也不许以租赁形式出售国家和集体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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