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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发出通知 中小学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各地可考虑公布学校收费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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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1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教委发出通知
中小学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各地可考虑公布学校收费项目
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国家教委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在新学年开学时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
通知指出,有一些地方的学校仍然存在乱收费的现象,甚至在有的地方已蔓延到农村小学,造成一些学生被迫辍学。
为此,国家教委作出规定:
一、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及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学年开学,中小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实行,不得另搞一套。地方教育部门及其审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作法,应立即纠正,不得姑息迁就。
二、各地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和练习册等,都必须是经国家教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审查,列入用书目录的。除此之外,不得强行要学生购买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习题集、学习指导等。凡发现统一订购或强行搭配此类书籍时,应坚决予以纠正。
三、有的地方曾采取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教学用书目录办法,以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效果很好。各地可酌情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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