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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告诉工作会议专门研究 如何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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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1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法院告诉工作会议专门研究
如何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
本报讯 旨在解决“告状难”问题的全国法院告诉工作座谈会,8月16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
召开专门研究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的会议,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来自各省、自治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及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的50余名法官,共同研究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暂行规定》和《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暂行规定》,并学习交流了部分人民法院关于缓解告状难问题的审查立案工作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要求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与日俱增。在案件猛增、群众越级上访、法院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群众“告状难”问题便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改革了信访机构,建立了告诉申诉审判庭,完善了诉讼运行机制和内部制约机制,使群众告状有门。这次全国法院告诉工作座谈会就是为了通过交流经验和对两个“暂行规定”的讨论,进一步推动各地的告诉申诉工作。这两个“暂行规定”,将使群众从告诉到诉讼这个过程规范化、具体化。让人们知道什么事情该到法院告状,什么事情不该到法院告状,怎么告状;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办事,该立案的依法立案,不该立案的要向告诉者解释清楚,指导他们依靠行政、群众团体等部门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20日的闭幕式上讲了话。他说,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解决群众告状难而召开的。希望各地法院同志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告诉工作和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密切联系。(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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