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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机关大力整顿行业不正之风 建立制度 接受监督 端正警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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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辽宁公安机关大力整顿行业不正之风
建立制度 接受监督 端正警风
本报讯 辽宁省公安机关结合全省公安队伍的实际,以廉政建设必须立足于岗位为指导思想,从抓行业不正之风入手,加强全省公安队伍的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果。
辽宁省公安厅党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全省公安队伍的意见后认为:公安干警的绝大多数是可以信赖的,是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的。然而,公安机关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行业不正之风,这是廉政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在加强廉政建设的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采取组织廉政事迹报告团、印发小册子、办宣传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不同层次、不同警种、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弘扬干警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广大干警中深入宣传被评为全省廉政典型的31个集体和195名干警的事迹。
为把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揭摆查,共摆出各种不廉洁问题9000余个,及时整改了6000多个。省公安厅党组不护短、手不软,先后通报批评了33名严重违法违纪的干警,查处了10起重大违纪案件。省厅党组7名成员还分别深入到全省29个县、区、局,调查剖析了115起违纪案件,实行面对面指导。全省共处理违法违纪干警261人,调离不适合公安工作人员223人。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省公安机关内部撤销了违章营业点58个,上收小金库款107万余元,撤掉不该装的电话189台,封存超编车辆56台,对吃喝受礼、办人情户口、人情证照、人情案和乱扣滥罚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顿。
在廉政建设中,全省公安机关还建立各项廉政制度。全省相继制订了交通、刑侦、治安、户籍四大警种的廉政措施。全省各市公安机关共建立廉政制度656项,其中116项向群众公开。全省设立举报中心103个、举报电话251部、举报箱597个,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9834名。这些有力的措施,促进了各项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鞍山市公安局率先改革农转非户口审批制度,被在全省推广。      
       (陈祥祺 苗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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