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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警必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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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短评

  治警必严
辽宁省公安机关从抓行业不正之风入手,坚持从严治警,公安队伍的廉政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艰巨任务,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因而,坚持从严治警,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建设和形象,关系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誉。
应该充分肯定,公安队伍从总体上来说,是一支经得起考验的、可以信赖和坚强有力的队伍。在前几年社会不正之风盛行的情况下,由于坚持了从严治警的方针,绝大多数干警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在维护社会治安的斗争中,许多干警临危不惧,英勇斗争,有的光荣负伤,有的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经受了考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正如乔石同志所指出的:这支队伍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社会主义的忠诚卫士,四化建设的忠诚卫士。
当然,我们也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地区的公安机关由于治警不严,和受社会上行业不正之风的影响,确有一些干警未能有效地抵制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少数干警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滥施罚没;甚至贪赃枉法的事仍有发生。这就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说明在公安系统内部也有行业不正之风。必须加以整顿治理。
坚持从严治警,除了毫不留情地查处发生在干警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外,还应像辽宁省公安机关那样,以“廉政建设必须立足于建设”为指导思想,制定措施,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并针对自己的工作特点,特别是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用制度堵塞漏洞,以防止为警不廉的问题发生。
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从严治警中,有的把应该公开、可以公开的办事制度公之于众,有的设立了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或举报箱,还有的聘请了警风警纪监督员,把为警清廉的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是十分必要的。对这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治警措施应当加以总结,使之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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