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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业繁荣的背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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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酿酒业繁荣的背后
本报记者 郑德刚
近10年来,我国酒类生产以令人目眩的速度迅猛发展。伴随着汹涌的“酒潮”而来的种种问题,不仅为社会舆论所关注,而且使有关部门越来越感到头痛和棘手。近来,一些读者给本报来信,披露酿酒业存在的有关问题,剖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为此,记者去有关部门作了调查。
突飞猛进:几年办酒厂数万家
多年来,我国对酒类生产采取“寓禁于征”的高税政策,酒类生产一直发展缓慢。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地区纷纷兴建酒厂,酒类生产迅速发展。在短短几年里,建起了数以万计的酒厂。贵州省仅1984年就投资2亿元,兴建了上千家酒厂。1978年,四川省只有300多家酒厂,到1985年已猛增到1万多家。1985年以来,许多地方出现了兴建酒厂热。随之而来的是,全国酒类产量,特别是白酒和啤酒产量迅速提高。1980年,全国白酒产量200多万吨,到1986年已猛增到350万吨。1987年白酒产量突破400万吨。1988年和1989年,每年白酒产量已接近500万吨。短短几年时间,白酒厂家已发展到4万多家。
1980年以来,我国啤酒产量以每年递增30%的速度发展。1980年,啤酒产量不过68万吨,1986年已达到413万吨,1988年和1989年均在650万吨左右。从1980年到1989年,啤酒产量增长了9倍多。1986年以来,全国啤酒生产增长的速度是整个工业平均增长速度的3倍。到目前为止,全国啤酒厂家已由1979年的200多家发展到现在的近千家,形成的啤酒生产能力达900多万吨。
整个80年代,我国酒类生产可谓突飞猛进。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89年全国酒类总产量达1285万吨,是1980年总产量的2.5倍;酒类工业总产值131.65亿元,酒类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513.34亿元。酒类生产的长足发展不仅丰富了市场,也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但是,恰恰就在这种繁荣景象的背后,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
问题严重:酿酒耗粮1500万吨
酒类生产的飞速发展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但带来的一些弊端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
酿酒耗粮惊人。随着酒类生产的发展,粮食消耗也以惊人的速度递增。据商业部统计,仅1989年,全国酿酒耗粮就达1500万吨,相当于1988年全国进口粮食的总数。酿酒业耗粮的这种现状,与我国粮食生产的增长极不协调。从1980年至1989年,全国每年粮食的增长量还不够一年酿酒的消耗量。
利税流失严重。近几年,国家税收并没有随着酒类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而相应增加。有关部门根据1989年全国白酒、啤酒产量计算,国家应征税款七八十亿元。实际上,去年国家只征收税款20多亿元,其余的应征税款全部流失了。国家税务局有关同志告诉记者,造成税款流失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区和单位上交税款时,打了“埋伏”;有的企业以增加成本为名,扣除应交税款;有的地区为保护局部利益,擅自减免税款;有的地区的企业改建、扩建,靠“以税还贷”;有的单位亏损,用减免税款弥补;许多部门和单位还普遍存在着偷漏税现象等,致使国家应该征收的大量税款化为乌有。
管理混乱不堪。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管理和协调酒类生产的部门。全国轻工部门、商业部门、民政部门、化工部门等10多个部门纷纷兴建各类酒厂5万多家,加上各地兴建的乡镇小酒厂和个人办的酿酒作坊,形成了各自为政的格局。有关部门曾作了匡算,现在,我国酒类生产能力已超过社会需求量300万吨,虚耗建设资金60亿元,且酒类生产布局很不合理。由于经营酒类有利可图,不少单位纷纷插手酒类批发业务。据商业部估算,全国现有10多万家酒类批发部门,仅北京市、天津市就有5300多家。酒类批发渠道过多过滥,直接造成酒类价格和市场的混乱和大量的迂回运输,这样不仅给国家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假酒屡禁不止。近几年,一些地方的个体酒厂和乡镇小酒厂纷纷上马,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国营酒厂。目前,全国已有乡村小酒厂上万家。由于这些小酒厂的酿造工艺大多沿用落后的作坊工艺,设备十分简陋,卫生条件很差,其酿酒耗粮一般要比国营酒厂高50%以上,酿出的酒质量低下。有的单位为了推销劣质酒,干脆换上名酒的包装,以假乱真坑害顾客。河南某县9个乡,就有5个乡的500多人从事制造假酒的勾当。陕西某县的118个小酒厂中,有60%的厂家参加假冒酒的活动,其中一些假冒酒是用工业酒精勾兑而成的,造成多起群众中毒事故。近年来,据21个省、市、自治区不完全统计,有关部门查出的假酒达几千万瓶。
评优活动有诈。近几年,有些酒的评比活动混乱不堪。仅1988年,全国各种规模的白酒评比会就有10多次。有的酒厂为了能使自己的产品获奖,评选之前就派有关人员四下疏通关系,不惜花费血本。1989年全国第五届名白酒评比会由于很多工作不落实,评比中没有严格执行评酒标准,评比程序又不严密,结果有关酒厂花了不少钱,却评出一笔糊涂帐。事后,有24家酒厂联名写信举报这次评酒会营私舞弊。这种现状,造成各种名优酒比比皆是,使消费者难辨真假。
采取措施:尽快实行酒类专卖
谁都在管,谁都不管,谁也不服谁管,谁也管不了谁,造成我国目前酒类生产宏观失控、盲目发展、问题成堆。
尽管我国酒类生产发展过快过滥的问题早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987年,国家有关部门就提出控制白酒生产,并颁发了有关文件。但是,白酒生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1989年,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会议的一些代表和委员慷慨陈词,要求限制白酒生产。去年,轻工业部接到“两会”转来的75条建议和提案中,就有15条是要求限制白酒生产的。但是,良好的意愿并没有能遏制住白酒大幅度增长的势头。今年上半年,白酒产量仍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3%,达到242万吨。
解决酒类生产存在的问题,的确是一个不小的难题。摊子铺得太大,问题积得太多,解决起来不免要费些周折。
早在1951年国家就开始对酒类实行专卖,并设立了中国专卖事业管理局,各地也建立了相应的专卖机构,使酒类产销纳入有计划的发展轨道。60年代后期,酒类专卖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1978年,国务院批转了商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报告,一些地区贯彻了国务院的这一规定,但不少地区贯彻不力,酒类产销的混乱局面未能扭转。
有关部门认为,国家应尽快实行酒类专卖,把酒类生产纳入国家的宏观控制之中,严格酒类生产的管理,完善计划体制,尽快结束各自为政的局面。一些有识之士建议,国家应建立管理酒类生产、开发和经营销售的权威机关,改变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对现有的酒厂进行清理,同时应制定酒类生产条例,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关闭那些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的酒厂,扶持名优酒的生产,限制普通白酒产量,严禁个体生产商品酒。酿酒业存在的这些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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