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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消除农村土枪危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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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莒南县消除农村土枪危害
你报六月九日第六版刊登我县壮岗镇委严兴刚同志写的《农村土枪危害严重》的读者来信后,我县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副书记立即责成县公安局会同壮岗镇党委、政府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
目前,壮岗镇一些村民拥有土枪一百七十六支,其中的九十五支未纳入公安管理。为此,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县散失在社会上的土枪、土炮和爆炸物品进行清理收缴,并于七月十五日前清理收缴完毕;同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禁个人私自购买土枪、土炮和爆炸品。严兴刚同志信中提到的土枪伤人的问题,壮岗镇法庭已作了处理。
               山东莒南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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