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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使在安理会重申我一贯主张 通过和平手段政治解决海湾危机 安理会通过制裁伊拉克的665号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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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5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国大使在安理会重申我一贯主张
通过和平手段政治解决海湾危机
安理会通过制裁伊拉克的665号决议
新华社联合国8月25日电(记者杨跃华)联合国安理会今天以13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了665号决议,呼吁在海湾地区部署海军力量的国家必要时采取与具体情况相称的措施,以阻止出入伊拉克的船只,并对其货物和目的地进行核查,从而确保安理会关于对伊拉克实行贸易制裁的661号决议得以实施。
今天通过的这项决议还吁请联合国成员国必要时予以合作,以保证最大限度地通过政治和外交方式贯彻安理会661号决议。
决议号召所有成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向要求帮助的有关国家提供援助,同时要求有关国家在执行本决议时协调行动。
中国驻联合国大使李道豫在对此项决议投赞成票后作了解释性发言。他指出,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和平手段政治解决当前的海湾危机;中国支持阿拉伯国家寻求政治解决的努力,也尊重它们增强自身防御能力的要求。
他说,当务之急是认真、有效地执行安理会的四项决议;伊拉克军队应该立即、无条件、全部撤出科威特;科威特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应得到恢复和尊重;在伊拉克和科威特的外国公民的安全和自由应当得到保证。
他说,为了防止形势进一步恶化,有效地执行安理会决议,早日恢复海湾的和平与安全,应该充分利用联合国的机制。他表示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在解决海湾危机过程中发挥调解作用。
李道豫指出,为了避免海湾地区武装冲突升级,致使局势严重恶化,中国原则上反对大国的军事卷入,也不赞成以联合国名义使用武力。
他说,必须在安理会661号决议范围内采取措施。这项决议并不包含使用武力,当然也不能允许动用武力来执行该决议。中国提出删去665号决议草案中“最低限度使用武力”的措词,经修正的决议草案已不再有上述措词。
他强调说,今天通过的决议草案中关于“必要时可采取与具体情况相称的措施”的提法并不包含使用武力的概念。
他说,基于上述理解,考虑到我们的修改意见已被吸收,中国投票赞成这一决议草案。
在安理会今天就665号决议进行的表决中,古巴和也门投了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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