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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抉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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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爱的抉择
轶胜
7月31日中午,烈日当空,热浪滚滚,一位穿戴时髦的苏州姑娘领着一个小伙子走进安徽郎溪县公安局值班室,说是来送小伙子投案自首的。值班人员听完姑娘的述说,连声夸姑娘明晓大义,知法守法。
这位姑娘是苏州市新光丝织厂职工,名叫余伍妹。小伙子是她的男朋友黄自宣,家住安徽省郎溪县毕桥乡。
这事还得从1988年8月说起。黄自宣因在家乡犯有盗窃罪,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潜逃到苏州市。他在苏州市京东饭店做工时结识了余伍妹。黄自宣由于带案流窜,处处小心谨慎,干活时又格外卖力。余伍妹对他产生了好感,两人进出电影院,漫步花前月下。花开花落,他俩建立了恋爱关系。
今年“严打”开始后,黄自宣慑于国法的威力,向余伍妹交待了作案的事情。余伍妹听后大吃一惊,急得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她冷静考虑几天后,决定挽救这个失足青年。不料,当姑娘劝黄自宣回去自首时,他说什么也不肯,担心自己外逃2年回去要判重刑。
正当余伍妹苦口婆心劝他的时候,余伍妹的父母得知女儿的男友是一名在逃罪犯,坚决不同意伍妹与黄自宣来往,并扬言跟这种人结婚,永远不要进家门。余伍妹一气之下,搬到厂里去住,并给黄自宣甩下二句话:一是投案自首,判再重的刑我也等;一是不自首,我们的关系就到此结束,我还要向公安局报案。黄自宣看到女友为了挽救自己,不仅瘦了一圈,还与家里闹翻了,再也不忍心,便与余伍妹来到安徽省郎溪县公安局,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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