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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法》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田纪云要求各环节依法办事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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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29
第2版(经济)
专栏:

  《商检法》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田纪云要求各环节依法办事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刘霄报道:《商检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我国多数出口商品质量保持稳定,国外不良反映减少,特别是原料性出口商品的掺杂使假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许多进口商品,如机电成套设备、家用电器、生铁、纸张、木材、胶合板等质量均有提高。
田纪云副总理今日出席《商检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时指出:加强商检工作,要靠法治。有了法,就要严格执法,要一丝不苟,不徇私情,不讲照顾,也不讲“下不为例”。在质量问题上,合格就是合格,不合格就是不合格。
田纪云说,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铁的手腕,不仅是对商检部门的要求,也是对生产部门、外贸部门的要求。合格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保证出口商品质量,生产是基础,是第一道环节。今后,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检查哪个环节的工作,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国家商检局局长朱震元在座谈会上透露,去年8月至年底,我国112种(类)重点出口商品中,质量稳定或有所上升的有69种(类),占61.6%,今年质量上升的又增加了12种(类)。
今年上半年,经商检部门检验的出口商品货值达118.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4成,商检合格率达96.45%,比去年同期上升0.68%。尤其是去年上半年出口质量下降严重的猪肉罐头、烟类、山货、棉花、抽纱、有色金属、医药、蚕丝、洗衣机,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进。
进口商品的质量也有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重点进口商品商检合格率达88.23%,比去年同期上升1.46%。
朱震元强调指出,贯彻《商检法》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进出口商品质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进口商品质量问题也不少,一些原料性进口商品,质量低劣,残损短缺,甚至掺假作伪。有的进口名牌商品,也发现安全和质量问题。由于商检部门及时出具证书,为国家挽回了一定的损失。据不完全统计,仅上海、天津、辽宁、江苏等14个地区,今年一季度就对外索赔回1250多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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