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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男女同工同酬 国务院提请审议两个国际劳工公约的议案,阮崇武作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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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30
第2版(要闻)
专栏: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男女同工同酬
国务院提请审议两个国际劳工公约的议案,阮崇武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李鹏总理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和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李鹏总理在议案中说,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会员国,也是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自1983年恢复在该组织的活动以来,除承认旧中国政府批准的14个公约外,还于1987年批准了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经审查,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和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符合我国的一贯政策和法律原则,两个公约的规定具有积极意义。
议案说,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男女同工同酬问题,多年来,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采取了多种措施保证男女同工同酬原则的贯彻落实。在参与国际劳工组织活动中,进行政府与企业和工会组织代表间的协商,亦有利于国内这方面工作的开展。我国目前已具备批准这两个公约的条件。因此,国务院建议我国批准这两个公约。
受国务院委托,劳动部部长阮崇武今天向人大常委会就这个议案作了说明。
阮崇武说,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是1951年经第34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该公约对男女同工同酬作了一般的原则性规定。公约要求,批准国应根据本国具体情况,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确定工资标准的办法等,在全体工人中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是1976年经第61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该公约的目的是促进会员国对其他劳工公约的批准。公约规定,批准国应建立一项工作程序,以便就国际劳工公约的制订、批准、实施及其监督检查等,进行国家一级的政府与雇主和工会组织代表间的协商,使各方意见都能得到充分反映。
他说,这两个公约被国际劳工组织列为供会员国优先考虑批准实施的重要公约。截至1987年底,批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的有108个国家,超过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总数的2/3。批准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的有43个国家。
阮崇武在就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作说明时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和关心妇女问题,尤其是男女同工同酬问题。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都明确规定妇女在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规定国家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迄今,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在我国的分配制度中已普遍实行。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了男女同工同酬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措施保证这一原则的实行。这是我国批准该公约的基本条件。当然,男女同工不同酬,歧视女工的现象在我国并未绝迹。批准和实施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将有助于这方面问题的纠正和解决。
关于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阮崇武说,就国际劳工组织有关活动进行政府与雇主和工会组织代表间的协商,在我国一般不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方面与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三者的根本利益和目标是一致的,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分歧可以通过协商妥善解决。事实上,我国代表三方参加国际劳工组织活动的有关部门,即劳动部、中国企业家协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目前已开始建立和实行内部协商制度,就有关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交流情况,协调行动。批准《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将明确我国在这个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并促使我国内部协调工作更加经常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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