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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提出反国际恐怖活动建议 恪守公约 履行义务 协调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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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8-30
第7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提出反国际恐怖活动建议
恪守公约 履行义务 协调措施
新华社哈瓦那8月28日电(记者倪润浩)中国代表朱恩涛今天在这里举行的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阐明了中国对有组织犯罪的态度和方针,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基本对策和措施。
他在发言中说,“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国外境外的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乘机向中国大陆渗透,与国内的不法犯罪分子相勾结,伺机发展犯罪组织。”
中国代表说,“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从原来的结伙犯罪,正在逐渐向集团犯罪发展。”他强调说,“我国对有组织犯罪的态度非常明确,即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我们的方针是:(1)坚决控制有组织犯罪的发展;(2)严密控制国外、境外犯罪集团向我渗透。”
在谈到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时,中国这位代表、国际刑警组织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指出,近几年来,国际恐怖活动遍及世界各地,形形色色的国际恐怖事件给国际政治、贸易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后果,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国际问题之一。他指出,“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一般目的在于实现某种政治上的特殊利益。但是,在探讨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时,必须把民族解放运动与国际恐怖主义严格区分开来。他说,在对待国际恐怖主义的问题上,我国历来反对并谴责包括空中劫持、扣压和杀害人质、绑架暗杀、制造爆炸事件等各种形式的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我们历来反对将恐怖活动作为政治斗争的方式和手段。
他在介绍中国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基本对策和措施时指出,中国为防犯这类活动,已实行:
(一)严格出入境手续和安全检查;(二)加强对各国驻华机构和来华使节及来华外国元首和其他贵宾的保护;(三)对预谋劫机和爆炸飞机的国际恐怖分子,一旦发现入境即进行严密控制,加强对机场的警卫;(四)在中国公安部门内设置了反国际恐怖活动的专门机构;(五)建立了由公安部直接指挥的以反国际恐怖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特种武装警察部队。
他说,为进一步加强制止国际恐怖主义,中国代表团建议:各国应恪守国际公约,严格履行其承担的条约义务,认真采取协调一致的措施。
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于本月27日在此开幕,124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会议,大会将于9月7日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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