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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读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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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03
第7版(国际)
专栏:

  答读者问
问:最不发达国家的标准是什么,属此类的有多少国家,请给予解答。
                    武汉读者 李斌
答:早在1949年,国际社会已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此后,第2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564号决议,要求联合国秘书长与经社理事会下属的发展规划委员会商量,全面检查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问题。发展规划委员会在1971年召开的第七届会议上审议了最不发达国家的问题,拟定了确定最不发达国家的标准和名单。1980年,发展规划委员会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标准又做出新的决定,凡属下列3种情况的均符合最不发达国家条件:(一)人均国内总产值为250美元或更少;国内总产值中制造业所占的比例仅为10%或更少;扫盲率为20%或更低。(二)人均国内总产值为250美元至300美元;国内总产值中制造业所占的比例为10%或更少;扫盲率为20%或更低。(三)扫盲率为20%或更多,但人均国内总产值为250美元或更少,国内总产值中制造业所占的比例为10%或更少。1982年,将人均国内总产值规定在285美元至345美元。但有的国家如果扫盲率超过20%,而人均国内总产值低于285美元,国内总产值中制造业所占比例低于10%的也可被确定为最不发达国家;同样,有些国家的人平均国内总产值在345美元以下,扫盲率不到20%,制造业在10%以下均符合最不发达国家的条件。目前,人均国内总产值指标定为356美元至427美元。
1971年确定的最不发达国家有25个。后来,经过联合国大会的批准,增加到41个。其中亚太地区有阿富汗等12个,非洲地区有布隆迪等28个,拉丁美洲1个。
                   (唐克芬 陈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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