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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完善家庭承包 洛川县推行“双田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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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05
第2版(经济)
专栏:

  稳定完善家庭承包
洛川县推行“双田责任制”
本报西安电 记者孟西安报道:陕西省洛川县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积极推行“双田责任制”,给全县农业生产注入新的活力。近三年来,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以9.1%,财政收入和农民年纯收入每年平均分别以25.5%和16%的速度递增。不久前,陕西省政府向全省推广洛川县这一尝试。
洛川县是延安地区南部资源比较匮乏的农业县,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到1985年,全县农民的温饱已基本得到解决。但在土地使用上出现了绝对平均主义倾向,土地碎化,不利于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规范化生产,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总结推广了后子头乡胡村实行“双田责任制”的做法。截至目前,全县近一半的行政村、农户和劳动力已实行了“双田责任制”。
“双田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按55—65%和35—45%的比例,将承包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平均承包,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只交农业税。责任田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按能或按劳按一定比例实行招标承包,承担公购粮任务和集体提留款(交纳承包金)。责任田实行统一作物布局、统一机耕、机播,统一良种和防治病虫害。
“双田责任制”的实行和推广,扩大了家庭农业的经营规模,壮大了集体经济。全县每户平均经营土地的块数由以前的6块减少到3至4块。农民对土地投入明显增加,仅后子头乡1988年各种农业机械就比1984年增加了266台。1989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520多万元,较1986年提高5倍。
土地相对集中促进农村分工分业,推动主导产业和多种经营,有利于集约化、区域化、专业化和适度规模经营。现在全县从事烟叶和苹果生产的劳动力已达2.6万多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3.5%,烟果年收入约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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