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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子孙负责——山西省土地管理工作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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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05
第2版(经济)
专栏:

  向子孙负责
——山西省土地管理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蒋亚平
山西省土地管理局,至今还没有“土地庙”。说起来真叫人难以相信。记者最近到实地采访,发现没“庙”的不光是省土地局,所到的吕梁、忻州两个地区土地局,也都在暂时租借的房子里办公呢。
为没“庙”而高兴,那是假话;而没“庙”并没影响工作倒是真的。上上下下的“土地爷”们都喊累。连旁观者都说:这二年,为了扭转耕地锐减的局面,他们的确几乎没喘过大气。
    一
1988年3月,新成立的山西省土地管理局面对着这样的严峻现实:全省1954年拥有耕地7032万亩,到1987年下降到5579万亩,平均每年减少44.8万亩,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人均耕地则整整减少了一半。
情势紧迫,时不我待。首要的问题是必须扭转千百年形成的“地大物博”的传统观念。当年6月,一个经省人大、省政府批准的全省国土观念教育活动,在三晋大地上全方位、多层次地展开。在历时半年之久的国土观念教育中,受到教育的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80%。仅在开展活动中,全省就主动撤回用地申请和压缩用地计划1.3万余份;有2.6万多个村把保护和节约耕地写进了村规民约,占行政村总数的79%。  
  二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老大难”。
据不完全统计,山西省从1983年到1986年,共发生各种违法占地28万余宗,违法占地面积32万亩,占同期占地面积的44%。为解决这一问题,山西省的“土地爷”们在近两年中,连烧了“三把火”: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查处违法占地活动。
第一次——1988年9月至12月,结合开展国土教育,全省共查处违法占地案件和调解土地纠纷2.9万余起,拆除违法建筑物3600余处,收回耕地3549亩,起诉法办和行政处分130余人。
第二次——1989年8月至1990年3月,重点清理整顿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用地。全省共查出违法占地单位11.6万多个,收回和复垦土地3.6万余亩,收缴税费和罚款558万元,行政处分近600人。
第三次——从1990年7月开始,根据山西省委有关决议,全面清查党政干部违法建私房,这一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平鲁县城附近一个村,近年有51名国家干部在这里占地30亩建私房。省土地局监察处接到举报后,派人速去调查,坐阵处理,拆除和收回房屋30余间,补收土地使用费2万多元,有22名干部受到处分。    三
为了摸清家底,为科学开发利用土地提供可靠依据,山西土地管理局克服资金紧、人员少的困难,又打响了土地资源详查这一硬仗。
郝义山,忻州地区土地局局长。从县委书记调任土地局长,人们以为他可以松口气了,他却变得更忙。从野外调绘到室内转绘,面积量算和成图,他都亲自参加,严格把关,终日操劳,精神焕发,被人称为“一线局长”。
刘怀艮,吕梁地区土地局调研员,负责全区土地详查。他年逾花甲,腿脚也不灵便,患有冠心病,但他硬是靠一根拐杖,走遍了全区13个县,如期完成详查任务。
正是靠千千万万土地管理干部含辛茹苦的努力,1989年底,山西顺利完成土地详查任务,比全国详查部署要求,提前了整整四年。
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崔光祖,在接过土地管理这副重担时,就向全省的土地管理人员响亮地提出:“干一番事业,出一批人才,走一条新路。”
记者在太原南郊、在忻州、在吕梁,从每一个土地管理人员身上都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作为一个年轻的政府职能部门,哪来的这种工作劲头?崔光祖局长反问:“那么严峻的形势,我们能不紧张地干吗?难道等到没有立锥之地时才着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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