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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风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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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05
第7版(国际)
专栏:海外见闻征文

  狗的风波
吕丁
“电话,电话……”,我在睡梦中被妻子推醒,听到床头上的电话响个不停,急忙拿起话筒,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先生,您好!我是您的邻居,不得不在半夜打电话给您。我认为,在夜间把狗关在狗舍里是不妥的,这不仅对狗是一种虐待,且因它在狗舍里不时嚎叫,也使他人无法入睡……”。这是西院K夫人打来的抱怨电话。我当即告诉她:“由于我的狗,劳您半夜打电话给我,真是很抱歉。但我不得不告诉您,前天上午,我的狗同对门S先生的狗发生了狗咬狗事件,S先生再三要求我把狗关几昼夜。他要求我关狗,您希望我放狗。夫人,我希望您也能同情我的处境”。最后,她只说了句“晚安”,便放下了电话。
这个电话搅得我一时无法入睡,狗事又浮现在眼前。我和妻子刚来W国工作,住在首都“山坡路”上,周围邻居和在这条街上全住着白人。据我观察,他们都养着狗,少则一条,多则三五条,并把它们当成宠物。因当地社会治安日渐恶化,我们也养了一条狗,不过是用来看门守夜的。不料,前天上午它窜出大门外,同对门S先生的狗撕打起来,经过一场混战,竟把对门的狗腿咬伤,S先生对此极为不满。黑人雇员N先生告诉我,S先生爱狗如命,嗜酒如命,建议我设法妥善处理。我想,两家的狗跑到大街上酿成狗咬狗事件,双方都有责任,但终究是他的狗被咬伤了,为了尽早平息事端,我还是采取主动为好。那天晚上我去S家登门道歉,没想到,满头白发的S先生一见面就告诉我,他一生中“第一是狗,第二是马,第三才是妻子”,对此我闻所未闻。他说,他的狗受伤后,他和狗都“极度悲痛”,他不得不用小轿车把狗送到“狗医院”,经医生消毒、缝合三针,花了60W元(约合30美元)。我只能向他表示歉意,并告诉他,我刚从中国来,还带来两瓶中国红葡萄酒给他。他见到了酒,态度才缓和下来,但坚持要求我把狗关几天。
次日清晨,我正在院中散步,黑人雇员N先生立即跑来告诉我,不知何故,我的狗病倒了。我走到狗窝前,只见它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我想它前天曾“激战”一番,昨夜又嚎了几次,会不会真得了什么急病,但一时也想不出办法。N先生提醒说:“我们也拉它去‘狗医院’吧?”我当即表示:“好,请您把狗装进我汽车的后备箱,由您带路,我们立即出发。”到达“狗医院”后,N先生下车打开后备箱,刚把狗抱出来,就有一个白人跑过来。我以为他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可能是过来帮助抱狗的。没想到,他竟大声斥责N先生,说他把狗放在后备箱内“是不道德的”,“是对狗的侮辱和虐待”。我锁上车门,走过去问了一句:“先生,依您之意,应该把狗放在什么地方?”他指着我的轿车说:“应该让狗坐在后排座位上。”我回了一句:“先生,如果没有别的事,请您回家去吧!”
中午,我出外活动回来后,N先生又告诉我:“今天上午,动物保护协会的视察员D先生来看过您的狗舍,并给您留下一封信。”我接过信,打开一看,上面指出我的狗舍“面积太小”,且“阳光不足”,希望我设法“改善对狗的待遇”。我觉得既可笑又可气。我的狗窝是个颇大的天地,四周用铁栏杆围着,在其一角有一个小木板房给狗住,这个狗舍还小?就算远处有几棵树,也不至于阳光不足吧?我问N先生:“您看我的狗舍如何?”他说:“我在农村的亲戚,他们家七口人住的茅草房的面积比这还小点儿,不足10平方米”。我听后,当即把信撕得粉碎。
晚上,因为有几位朋友要来我家作客,N先生忙着在院内打扫卫生。我告诉N先生,狗的病情明显好转,已经能站起来在狗舍里走动了,不如把大门关上,把它放出来,让它在院内遛一遛。狗出来后,先伸了个懒腰,对我摇头摆尾一番,接着又在游泳池边的草坪上打了几个滚,忽然就从铁丝网的破洞中窜到大街上。我怕再惹是生非,立即请N先生尽快把它赶回来。N先生追到大街上,用小扫把照着狗屁股打了两下,希图赶它回院。突然一个路过门口的白人跑过来,夺过N先生的扫把,劈头盖脸地打N先生。我一边高喊“住手!”一边跑出去。“你为什么打我的朋友?!”我不客气地质问。那个白人手握扫把,气壮如牛地说:“他虐待狗!”我一听,火冒三丈,立即警告他:“请你注意,N先生是人,他比狗更高贵,你打他是虐待人,是侵犯人!”接着我告诉他:“你可以回家去爱你的狗,我们如何管好狗是我们自己的事,请你不要干预!”那个白人似乎还想说什么,但见我态度严厉,只得放下扫把,怏怏离去。N先生愤愤不平地对我说:“他们爱狗,不爱人!”
围绕着我这条狗发生的事,使我想得很多。我想到,在当今世界上,一些人(包括我目前的邻居们)把维护“人权”叫得震天价响,并以此大作文章,而他们之中有些人是否真的就那么尊重“人权”?到底维护哪些人的“人权”?有些人实际上是在倡导“狗权”。他们爱狗不爱人,难道我们能接受他们的价值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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