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伊拉克重申实施外国人居住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07
第6版(国际)
专栏:

  伊拉克重申实施外国人居住法
伊拉克六日重申实施外国人居住法,以防止滞留在伊拉克的外国人大量离开伊拉克。
根据一九八七年制订的这项居住法,任何违反出入境条例规定的外国人将受到临时乃至终身监禁,所带现金全部没收。
伊拉克司法部长卡迪尔说,居住法第八款规定,有合同关系的外国居民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伊拉克。
卡迪尔还宣布,外国居民改变住址,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违反者将受到一年至三年的监禁,并罚款三百至一千五百美元。
 (据新华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