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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立法的新篇章——祝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诞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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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08
第1版(要闻)
专栏:

  侨务立法的新篇章
——祝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诞生
本报评论员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侨务工作向法制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我国是个归侨、侨眷众多的国家。广大归侨、侨眷是振兴中华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为中华民族的进步和昌盛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同纲领》到宪法,都有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条文。党和国家并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这对于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作用。
历史已跨进深入改革开放的90年代。新时期提出新的要求。侨务工作一方面仍然要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各项重要的方针政策,同时要逐步转变到依靠法律办事,纳入法制的轨道。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要进一步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需要把宪法的原则规定,通过制订专门法律加以具体化,也需要把多年来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侨务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法律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人民代表的议案,制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反映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心愿,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的爱护,也表明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不变,侨务政策不变。《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是我国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的又一体现。
这部保护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归侨、侨眷的一贯方针政策。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这个条文进一步明确归侨、侨眷与其他公民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对于归侨、侨眷来说,在政治上享有“一视同仁、不得歧视”的权利是很重要的。保护法还规定“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归侨、侨眷是中国公民的一部分,又有其他中国公民所没有的同海外的各种联系。国家根据他们同海外亲人正常联系的需要,给予适当照顾,是合情合理的,从法律上予以肯定也是十分必要的,完全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对团结广大归侨、侨眷,激发他们建设祖国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海外侨胞中必将产生积极影响。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实施。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部保护法深入人心。为了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学法、懂法、执法。要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更应履行其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职责。我们相信,经过全社会的努力,保护法定能得以实施,广大归侨、侨眷的愿望终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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