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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新城人民政府接受本报读者意见 纠正过去轻纵反革命罪犯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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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9-03
第6版()
专栏:

叶县、新城人民政府接受本报读者意见
纠正过去轻纵反革命罪犯的错误
编者按:下面发表的,是叶县、新城两县人民政府接受本报读者意见,纠正过去轻纵反革命罪犯错误的有关来信。
四月下旬,读者王先知来信反映,河南叶县人民法院轻判罪大恶极的恶霸分子王文卿,以致引起当地群众很大不满。这件事经我们转请中共河南省委检查,证明情况属实。现叶县人民政府已接受群众意见,呈请上级批准,在七月十九日依法枪决了王文卿。
六月下旬,读者王文远来信反映,河北新城县人民法院等对他检举反革命分子关凤顺的正义行动采取了置之不理的错误态度。经我们转请中共河北省委检查后,现新城县人民法院已调查了关凤顺的罪恶,在七月二十六日予以逮捕法办。
我们认为:上述两县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能够根据群众意见来纠正错误,这是好的。但他们还应该结合司法改革运动,深入检查过去轻纵反革命罪犯错误发生的原因,以便吸取教训,改进今后的工作。
读者王先知来信反映叶县群众要求处决恶霸王文卿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革命军人、共产党员。我家在河南省叶县三区常村乡大常村。最近我接到家里来信,知道叶县人民法院把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王文卿重罪轻判,交群众管制,并已引起当地群众的不满。我有责任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你们,请你们协助解决这个问题,纠正该县这种错误的判决。
王文卿是叶县的大恶霸地主,外号“王五赖”。他当过土匪头子、日伪和蒋匪的军官。三十年来,他一直骑在当地群众头上,横行不法,无恶不作。仅据群众控诉的材料,他杀害人命十七条,奸淫妇女七人,欺压人民的事情更是说不完。当地人民对他极为痛恨。解放后,他混入革命阵营,参加了工作。去年经群众检举、控诉,县公安局才把他逮捕了。当地人民都盼望着人民政府依法处决他,为群众报仇雪恨。
四月中旬,我接到哥哥从家乡来信。信里说:“四月初,人民法院召开公审大会,处决了几个反革命分子。但是,会上却把王文卿判为释放回村,交群众管制。像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恶霸,群众都恨他入骨,政府为什么要这么‘宽大无边’呢?在解放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虽然心里恨他,但嘴里谁也不敢说。人民政府动员我们控诉,说是坚决为我们人民撑腰;我们才敢控诉了王文卿的罪恶。而现在人民政府为什么又不替我们撑腰呢?全乡干部群众都不满意政府这样处理。第二天,我乡干部和附近三个乡受过王文卿害的苦主三十多人都到区人民政府去提意见,要求枪毙王文卿。区干部陈永堂同志说:‘这是法院判决的,应该执行。’又说:‘他有些罪恶,但罪恶并不大;再说解放后参加了革命,也有些功。’要我们把王文卿带回村去。我们都想不通:欠着十几条人命的血债、奸淫过七个妇女的恶霸,罪恶还算不大吗?解放后,他投机混到革命阵营算是有功吗?政府判决他回村管制到底是根据什么?大家坚决反对把王文卿带回村去。区干部和县里打电话联系后,暂时没有放回王文卿。但是法院已经判决了,看样子总是要放回来的。”
从这封信里可以很明白地看出,叶县人民法院对恶霸王文卿的错误判决,已经引起当地人民很大的不满。建议上级领导机关迅速检查与纠正这个错误,以挽回政府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
王先知
中共河南省委来信答复恶霸王文卿已执行枪决
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组:你们四月二十五日转来叶县群众要求处决恶霸王文卿的来信,业经许昌地委责成叶县县委调查处理。据该县县委报告称:“我们已向叶县人民政府建议重新处理这个问题。叶县人民政府在六月一日将恶霸王文卿带回该乡,前后以六天时间,召开了干部代表会、农会会员会,放手发动群众展开了讨论;并深入各阶层了解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六月五日夜,曾召开了斗争大会,参加会议的有三个乡的群众与苦主共八百多人。根据犯罪的事实及群众的意见,王犯确系罪大恶极;上次释放王犯回村,确是一个错误。为了正确地贯彻政策,打消群众对政府的顾虑,叶县人民政府已接受群众要求,呈请上级批准,于七月十九日枪决了王文卿。”请你组将以上情况转告读者。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读者王文远来信要求依法惩处特务关凤顺
编辑同志:河北省新城县人民法院等机关不该对我检举反革命分子的行动置之不理。现在我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告诉你们,希望你们支持我。
我是河北省新城县二区李家营人。我父亲王绍棠是一个中农。一九三八年中秋节,日寇特务关凤顺以“清剿游击队”为名,把我父亲抓了去。后来,敌人把我父亲和很多革命干部一起用刺刀杀死,尸首喂了日本狼狗。
关凤顺在日伪统治时期,残害了许多革命干部和老百姓。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他摇身一变,又当了新城县伪警长,仍旧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解放后,关凤顺在一九四九年组织了地主暴动,打伤区、村干部多人,捣毁了村农会,企图破坏土地改革运动。新城县公安局把他扣押后,不知为什么很快又释放了。
编辑同志:像这样一个染满人民鲜血而反动成性的特务分子,新城县人民政府竟把他随便释放了,这是完全违反人民利益的。为了替我父亲报仇,也为了替人民除害,我在去年六月一日(镇压反革命运动时)写信给新城县人民法院检举了他。但是,新城县人民法院却置之不理。七月二十七日,我又写信向河北省人民法院控诉,仍旧没有答复。
人民法院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但新城县人民法院等对人民检举反革命分子的正义行动却置之不理,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则纵容不管。这种极端恶劣的作风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希望你们协助我解决这个问题,使反革命分子关凤顺受到人民的惩处;并建议有关领导机关检查新城县人民法院等机关的工作。
王文远
中共河北省委来信答复特务关凤顺已逮捕法办
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组:我们接到你们转来读者王文远来信后,当即建议新城县人民法院调查处理,同时并通知过去处理这个问题的有关单位检查工作。关于反革命分子关凤顺的罪行,现业经新城县法院调查证实,并于七月二十六日将该犯逮捕。详情待处理后另告。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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