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全国侨界人士座谈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三千万归侨侨眷的共同心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0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侨界人士座谈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三千万归侨侨眷的共同心愿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张安南报道:今日上午,全国侨界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归侨侨眷代表来到本报参加座谈会,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的重大意义。
与会者说,刚刚闭幕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建国以来制定的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专门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又一新成果。它的颁布,及时反映了3000万归侨、侨眷的共同心愿,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的亲切关怀,进一步表明了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不变,侨务政策不变,法制日趋健全,社会更加稳定。
他们说,这对于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发挥他们在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广大海外侨胞更深切地了解祖国的变化和进步,从而更加激励他们爱国爱乡的热忱。保护法的颁布深得侨心,也是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他们高兴地说,这部保护法既把宪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又把经过多年证明行之有效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和一系列具体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今后就可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了,这有利于长治久安,是值得庆贺的。
他们指出,保护法明确规定在政治上给归侨、侨眷具有中国其他公民同等的法律地位,在生活上给予归侨、侨眷适当照顾的条文,对于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尤其重要。
与会的侨界负责人发言中一再表示要认真贯彻实施这部保护法。他们提出,一要广泛进行宣传,使这部法律家喻户晓;二要依照保护法办理侨务,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三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便于保护法的实施。
座谈会是由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和人民日报海外版联合举办的。参加座谈的有全国侨界负责人和知名人士何英、肖岗、彭光涵、王宋大等。人民日报和人民日报海外版的领导同志与会并讲了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