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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县门东村群众拥护对郑洛权案的改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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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9-0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安国县门东村群众拥护对郑洛权案的改判
编辑同志:八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第三版刊载了“河北省人民法院处理案件不负责任偏听偏信,错判郑洛权等六人死刑和长期徒刑,经最高人民检察署等有关机关深入调查现已纠正”的报道。这一案件,在河北省安国县门东村群众中影响很大。郑洛权等六人被错判后,村中群众认为:“有权有势能办事,傻老百姓吃不开。”对人民政府抱怀疑态度。河北省人民法院接到上级法院的指示,于八月十一日在门东村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改判郑洛权等六人无罪释放,郑义因挟嫌诬告,判处其三年徒刑。这样,该村群众立即消除了对人民政府的怀疑,并普遍表示:(一)拥护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有关专区、县、区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该案所作的正确调查。认为这次调查是全面的、公正的。(二)完全拥护改判的决定。认为,“这样解决太好了。大家都是百年不散的老乡亲,从今以后都可以好好生产啦。”(三)感到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温暖,从思想上靠近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都说,“毛主席领导得好,真是大公无私。不管你是那一级的政府工作人员,无理便寸步难行。”   
         陈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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