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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音像市场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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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来自音像市场的报告
本报记者 朱思雄
我国音像出版事业起步较晚。1979年以前,我国还不能生产盒式录音带和录像带。10年来,我国音像出版事业迅猛发展。到1989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成立的音像出版单位约300家。同时,录音带、录像带的出版发行数量也大幅度增加。仅以北京市为例,1984年至1987年,北京市属的9家音像出版单位每年平均出版发行录音带约200万盒;1988年录音带出版发行量猛增到244个品种、922万盒;录像带出版发行52个品种、37699盒。1989年,虽因市场疲软等原因,录音带、录像带出版发行受到一定影响,但录音带仍出版发行252个品种、573万盒,录像带出版发行75个品种、37980盒。
1989年,全国共出版发行录音带3000多个品种、1亿多盒,录像带近千个品种、60多万盒。音像出版事业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但也带来不少问题。近一时期以来,本报不断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反映音像市场的混乱状况,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整顿、清理音像市场。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
仓促上马 粗制滥造
我国城乡居民已拥有1亿多台录音机和600多万台录像机。有关部门还在各地设置了5万多家录像放映点。在不断增长的需求和高额利润的刺激下,一些音像出版单位不顾实际情况,仓促上马,往往造成专业编辑队伍素质不高和设备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录音带和录像带的正常出版发行。全国压缩整顿音像单位办公室曾经抽查了我国12家音像出版单位,发现这些单位领导成员和业务骨干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编辑技术人员仅占总数的8%,相当一部分只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有关部门还抽查了华北地区19家音像出版单位的录像设备,发现没有任何录像设备的5家,有少量简单录像设备的4家,具备出版文艺录像带设备的仅有4家,占总数的21%。
全国压缩整顿音像单位办公室的同志告诉记者:“在我国约300家音像出版单位中,录制录音带、录像带设备齐全的不到10%。不少音像出版单位徒有虚名,只是个‘空架子’;大多数音像出版单位的音像设备已近淘汰期,亟待更新。因此,许多音像出版单位都不具备出版发行合格的音像制品的条件,有些音像出版单位自成立后,没有出版过一种音像制品,全靠出卖版号为生。个别出版单位上马生产的国产版音像制品,也是粗制滥造,连国内市场都很难打开。”据介绍,五六十年代,我国仅靠中国唱片公司一家就占据了香港60%以上的唱片市场,而现在我国出版的音像制品在海外市场上几乎见不到。
盲目引进 质量低劣
目前,许多音像出版单位大量引进海外音像制品。例如:1989年,广东省发行的录像带总数中,海外引进版与国产版的比率是10∶1。北京华达综合服务部于1989年发行录音带1500个品种、320万盒,其中海外引进版占300个品种、150万盒。北京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于1989年发行录像带505个品种、34000盒,其中海外引进版占250个品种、27200盒。在一些录像放映点里,海外引进版一般占整个放映片的90%以上。全国压缩整顿音像单位办公室的同志曾在上海一家录像放映点考察,发现这个放映点一个月录像片预告中没有一部国产片。
近几年来,我国从海外引进的音像制品从品种到数量不断上升。1985年我国引进录音带24种,1988年达111种,到1989年已近170种;引进的录像带1988年为88种,到1989年猛增到500种。1988年,我国出版发行的36万盒录像带中,海外引进版录像带出版发行近30万盒。
海外音像制品的大量引进,使我国紧缺的外汇过多外流。今年1月,我国一家音像出版社引进一种音乐带,支付港币100多万元。海外的武打、警匪、言情录像片大量进入我国,其中相当一部分格调不高,污染了我国的音像市场,还压制和摧残了国内音像出版事业的发展,一些弘扬我国民族文化的优秀音像制品出版发行举步维艰。
纠纷迭起 管理失控
这几年,围绕音像制品的纠纷与日俱增。今年1月,中国广播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了《亚洲雄风》、《亚洲的太阳》两盒第十一届亚运会歌曲录音带,不久市场上就出现了3种假冒的亚运会歌曲录音带。国内一家音像出版单位被授予版权引进一种录音带。当这家单位正式出版发行时,市面上早有盗版复录的这种录音带捷足先登。结果,这种盗版录音带发行了近60万盒,被有关部门批准出版发行这种录音带的单位仅出售了20万盒。一些单位未经版权所有者允许,就擅自播放、播映音像制品。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录制一部进口片,被4家电视台擅自播映,给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造成1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出现这些纠纷,受害单位往往投诉无门,无能为力,而肇事者则逍遥法外,肆无忌惮。这样就加剧了音像市场的混乱。
发行渠道混乱,影响我国音像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音像制品的发行渠道,主要被一些集体、个体的发行户所控制。他们往往大宗订货,然后转手批发,从中渔利。个别批发户甚至在接到货后,与有关音像制品的复录加工单位串通起来,用劣质录音带、录像带非法复录,然后再批发出售。据湖南省广播电视厅音像处反映,长沙市一些个体户批发劣质录音带、录像带,大多是晚上送货上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既不开发票,也不问对方单位、姓名。一些个体户有了复录的劣质录音带和录像带后,便将正品退回出版单位。广东太平洋影音公司因此被一些发行单位拖欠800多万元,积压录音带60多万盒,几乎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由于音像制品缺乏正常的发行渠道,音像制品的发行活动大多是在暗地里进行。这就从客观上助长了音像制品盗版复录行为,为制造、出售伪劣音像制品打开了方便之门。
音像事业管理体制不顺,加剧了音像市场管理的混乱。音像事业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是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归口管理的,后来又由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合管。到现在,实际上是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合管,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由于政出多门,音像出版、复录、发行单位的设立,音像制品进出口的审批,音像出版业的发展规划等方面必然失控。同时,由于经营权、管理权、仲裁权不分,使得音像出版业中的纠纷得不到解决,使侵权者更加有恃无恐。
音像出版发行部门的同志普遍认为,结束目前音像市场的混乱状况,净化繁荣音像市场,最根本的,一是要理顺音像事业管理体制,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二是要把音像出版事业纳入法制的轨道,同时要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音像出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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