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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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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9-12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本报评论员
本报8月9日发表了山东省莱西县关于村级组织建设的经验: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强化整体功能;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搞好民主政治建设,启动内在活力;以集体经济为依托,搞好社会化服务建设。今天本报第三版除发表该县一个村的具体经验外,还从全国其他地方选编了一些村级组织建设的经验。农村实行改革,变更了原来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在广泛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农村应形成什么样的新的组织领导、经营管理体制,各地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做好党在农村的工作,需要密切注视这种探索。
宋平同志最近在全国农村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我们党能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吸引和组织到自己的周围,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和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而斗争,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成败。这番话不但指出了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性,也对农村党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支部为什么是村级组织的核心?这是因为村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社会主义不可能自发地产生。在农村,需要党组织在稳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找到为农民愿意接受的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文化的新形式。如果党组织放弃了自己的责任,让农村自发发展,后果是很严重的。中国农民坚定不移地跟着党走,是因为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发挥核心作用,也正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
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常常表现在对重大事情的决策上,一个村庄就是一个“小社会”,“两个文明”建设方面有许多大事要做,如发展经济、教育和文化事业,依法整顿村规民约,等等。党支部决策得当,才能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戴。
在经济工作中,党支部要重视发展集体经济。没有一定的集体经济,就没有经济力量支援农业,也没有力量发展村里的公益事业和教育文化事业,党支部的许多工作难以落实,核心地位难以确立。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极不平衡,发展集体经济一定要注意分层分类,慎重稳妥。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这个基础上积极发展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把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和集体经营的优越性结合起来。
选什么样的人当干部,干部是不是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事。对集体企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干部,党支部要负起教育、培养、选拔、推荐和监督的责任。要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把富有奉献精神、有领导能力、年富力强的人选拔到各个领导岗位上,并且经常教育和监督他们热心为群众办事,廉洁奉公,当好村民的“公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改革的成功,重要经验是尊重农民在农村生产经营中的自主权。农村的事,一定要发动村民共同商量着办,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合作经营组织的作用。党支部在领导工作中,一定要依法办事。要根据《村民委员会(试行)》的规定,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帮助村民信得过的人组成的村委会的工作;加强村团支部、妇代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要做好以上这些事,党支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首先需要选好支部书记。还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建设一支合格的党员队伍,这样,村级组织就有了充足的干部资源,就有了“村魂”。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基层政权的基础。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发挥了核心作用,社会主义农村阵地就会日益巩固,经济就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就会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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