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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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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首都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报讯 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宣传周活动,十二月二日拉开序幕。
这天,全市在各区、县主要街道和重点乡镇举办了包括咨询、义诊在内的各项服务活动一百五十项。在市内的五个宣传点,共接受有关未成年人权益的投诉十五件,王府井南口宣传点有五百一十人接受了咨询服务。
  (田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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