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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研究》评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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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11
第5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法理学研究》评介
曹剑英
新近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沈宗灵教授主编的《法理学研究》,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对法理学中的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澄清了一些模糊观点,提出了一系列新见解。
世界上许多事物往往并非“非此即彼”,它要求人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把事物绝对化。《法理学研究》在这方面始终是身体力行的。例如,法的概念在我国法学界曾是一个争论十分激烈的问题。该书作者认为,这个问题的一些较重要的侧面却长期被人们忽视了。作者通过对静态的法的概念的几个重要方面的探讨,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法作为一个整体无疑具有阶级性,但就其各组成部分来说,有的阶级性强,有的则相对弱些。由于法是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因此,想对法下一个“唯一正确的”定义,是困难重重的。当然,在有的场合,对法下一个简明的定义是有益的,但也可以从不同角度来选择这种定义。法制、法治与人治也是长期争论的热点,但人们对这三个词的词义却有多种不同的理解,甚至有时争论并不是在同一词义上进行的。该书针对这种情况,就从词义的角度来帮助人们分析其争论的焦点。指出,这三个词的词义都不代表永恒不变的真理,要善于在对词义有不同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话;在对词义有不同理解时,应尊重“约定俗成”原则,接受社会上多数人的理解;在讲任何意义上的法治时都不应忘记人的作用。这种研究问题的方法对我们研究其他问题是有启迪的。
改革和建设的发展为法学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同时,它也要求法学研究要以改革和建设作为繁荣和发展自身的契机和动力,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在这一点上,《法理学研究》也是努力实践的。近十年来,人们所普遍关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法制的作用和发展规律,国家行政决策民主化的法制保障,法律与利益等等,本书都有专章论述。当前法制建设中最为人们关注的现象是如何做到有法必依,因此,法律的实行问题就成了该书论述的重点之一。作者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后指出:在当今中国,彻底消除法律实施的阻力,虽有待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但应着手解决现在能解决的问题;加强法制监督的关键问题,是转变观念、改变方式、明确目标。
《法理学研究》作为一部具有相当学术价值的理论专著,当然也有其不足。如,各章的风格和研究的深度略有差异,这可能是由于作者较多的缘故。但我们希望作者在今后的专题研究中对此能有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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