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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应纳入警民共建内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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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13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应纳入警民共建内容
武警总部计划生育办公室 吴易楠
“天下第一难”的计划生育工作,多一份人手就多一份力量。如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警民共建的领域,利用武警部队的某些优势,为计划生育出力,不仅可以丰富警民共建的内容,也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增添了生力军。
武警福建、贵州、内蒙古等总队的一些单位已用他们近年来的实践作了肯定的回答。
第一,武警部队遍及全国各地,许多执勤点就在偏僻的水乡、山寨。他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广泛的联系。把计划生育纳入共建活动,部队驻地周围一个个共建点就等于是一个个计划生育活动站。部队可以面对面地、经常不断地向群众进行宣传,把党和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及时教给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如针对计划生育对象与计划生育干部情绪对立的问题,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针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实际困难,进行义务医疗,组织助耕代种等等。特别是可以以武警部队自身开展计划生育的示范作用来影响和带动群众,赢得他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武警部队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有利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开展。部队的各级政治工作者可以担负起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任务;部队丰富的政治思想工作经验可以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借鉴;部队比较先进的宣传设施,如电影、音像设备等也可以直接用于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大官兵还可以利用社会调查、村访、家访、助民劳动等群众工作形式,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做到每一个家庭。
第三,武警部队是执法护法的部队,有利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法制化迈进。多年来,武警部队一直把法律常识教育作为部队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把武警部队千千万万干部战士作为“小教员”撒到群众中去做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作用是很大的。另方面,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规遭到破坏,广大群众的人身权利和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开展警民共建,武警部队可以及时制止这类现象,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犯罪分子加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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