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转化思想 重塑心灵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13
第4版(要闻)
专栏:短评

  转化思想 重塑心灵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上一个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各国都在研究对策,而一般都是采取刑事制裁办法。我国则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采取预防、打击、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较为有效。劳动教养工作就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
自1981年以来,中央对劳动教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针,即“教育、感化、挽救”。1981年8月11日,当时主持中央政法工作的彭真同志,又对从事劳教工作的干警提出了要“像父母对待子女,像教师对待学生,像医生对待病人”那样,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这样又使劳动教养事业的内涵更加完整、严密、科学。这种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教育,是一种转化思想、矫正恶习、重塑心灵的教育。十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劳教干警以“三像”的高要求对劳教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戒之以规,使绝大多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得到了挽救,90%以上的人回归社会后,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有的还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优异成绩和贡献。
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失足青少年,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社会工程。不仅是劳教机关的任务,也是整个社会乃至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社会要从各个方面积极支持和协助劳教机关做好这项工作,以进一步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