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苏联公布新联盟条约文本 规定国名将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改为“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15
第6版(国际)
专栏:

  苏联公布新联盟条约文本
规定国名将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改为“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
新华社莫斯科8月14日电 苏联今天公布了新联盟条约文本。按照新公布的条约文本,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将改名为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简称仍为苏联。新联盟条约的签署工作将在8月20日开始。
新条约规定,“苏联为平等共和国联合组成的联邦制主权民主国家”,“缔约的每个共和国均为主权国家”。条约规定,结成联盟的各共和国保留独立决定涉及本国发展的一切问题的权利,在国际关系中苏联为一个主权国家,但结成联盟的各共和国有权同外国建立直接的外交、领事和贸易关系。
条约还规定,联盟成员国的相互关系原则是:平等、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合作互助、诚实履行根据联盟条约和共和国间协议而承担的义务。
条约规定,在联盟职权范围内,联盟法律至高无尚;在共和国职权范围内,共和国法律在本共和国境内至高无尚。
条约规定,土地、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均为各共和国所有。
对于签约国来说,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1922年的联盟条约即同时失效。
据此间的一些专家分析,同1922年联盟条约和现行的苏联宪法相比,新联盟条约规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对外政策、民族国家结构都有很大变化。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