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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大中型企业的突破口——访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正庆(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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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18
第2版(经济)
专栏:

  搞活大中型企业的突破口
——访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正庆(二)
本报记者 施明慎
记者:国务院提出,今年要把清理“三角债”作为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突破口。请您就此具体地谈谈。
周:和小企业比,大中型企业有机构成高,技术力量比较雄厚,规模经济效益好,是国民经济的脊梁和财政收入的支柱。搞活大中型企业对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目前,大中型企业缺乏活力,经济效益下降的原因很多,其中“三角债”困扰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据工商银行对7000多户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统计,1989年以来发出商品,应收及预付货款两项资金占用(即人欠)以年均1.16倍的速度增加,到今年6月末,余额已达1568亿元,扣除应付及预收货款(即欠人)后,被净欠货款516亿元。尽管其中包括一部分正常的在途占用和商业信用,不完全都是“三角债”,但趋势十分明显,即大中型企业资金被其他企业占用多。应该指出的是,这种现象以前也有,只不过近年发展得更加严重了。工商银行统计的7000多户企业中,1987年和1988年人欠、欠人相抵,分别被净欠114亿元和105亿元。
记者:大中型企业货款被拖欠,我看恐怕是一种变相的“大锅饭”。因为大中型企业是银行信贷重点支持的对象,资金可以得到优先供应,一些小企业就靠拖欠大中型企业货款生存和发展,一些资金有缺口的投资项目也靠拖欠大中型企业货款维持施工。
周:实际情况确实如此,所以,以清理“三角债”为突破口搞活大中型企业,就是要从清欠入手来推动解决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清理小企业欠大中型企业的货款实质上是要促使企业进行结构调整,迫使那些从宏观、微观上看效益都不好的企业“关停并转”,向企业集团靠拢;清理固定资产投资拖欠大中型企业货款,最终是要促进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和消费以及积累中固定资产积累和流动资产积累比例关系的调整,真正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通过清理“三角债”,偿还大中型企业被拖欠的货款,一些大中型企业的效益就有可能改善,也可以减少它们为投资有缺口的项目垫付资金和不合理负担利息,这样就可以为搞活大中型企业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也可以激励那些小企业和建设单位不再躺在或靠在大企业身上,自己去奋发图强。
记者:看来,这次小企业拖欠大中型企业的货款一定要还啦,那么大中型企业欠其他企业的货款如何处理?
周:当然也要清理。大中型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货款,除受“三角债”链条的连锁影响外,企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管理不善也是重要原因。因此,通过清理“三角债”也可以促进这些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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