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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不忘治安 治安保证治水 扬州灾区重建家园秩序井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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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治水不忘治安 治安保证治水
 扬州灾区重建家园秩序井然
编者按:扬州市委政法委认真分析灾后治安形势,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早采取了治理和预防措施,这样做是很好的,也是很必要的。
我们相信,广大灾区群众在今后的重建家园中,会同党和政府同心同德,进行有序的生产劳动,但也不排除个别不法分子“趁灾打劫”,使灾区治安出现某些新问题的可能,因此加强受灾地区的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安定的社会环境,对四化建设是重要的,对抗灾救灾同样是重要的。
本报讯 最近,江苏省扬州市委政法委利用抗灾已夺得初步胜利的间隙,就灾后社会治安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分析和预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夺取抗灾的彻底胜利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
灾后各种社会问题将逐步显露,主要表现可以归纳为“五多”:社会矛盾多、民事纠纷多、外流人口增多、社会管理“空隙”增多、群众上访多。
针对灾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扬州市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对“趁灾打劫”的刑事犯罪活动一定要露头就打,狠刹气焰,不让其形成气候。对那些破坏防汛救灾设施,盗窃防汛抗洪公款财物,贪污、挪用抗洪救灾钱物的严重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决不手软,以保证抗灾斗争的胜利进行。
同时加强灾区治安防范。对因水淹被迫停工停产的工厂企业、群众撤离后人去屋空的村民及居民住宅区、临时灾民疏散点和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位,如生活生产资料仓库、商店、供销社、抗洪救灾物资存放点等,要组织专人日夜看守,加强巡逻值勤,组织村民、居民自防自护、联防联护,不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市政法部门还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加强了管理。
对灾后吃粮、用水、住房、赔偿等容易发生矛盾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各级党政基层组织和民调组织,要切实转变作风,发现纠纷快速调处,果断处理,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司法机关要深入灾区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法律知识,特别是水法、渔业法、土地管理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不论是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还是遇到矛盾纠纷,都要遵守国家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龚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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