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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唯物辩证法探索发展农业的思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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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20
第5版(理论)
专栏:

  运用唯物辩证法探索发展农业的思路
许行贯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这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研究我国建设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在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目标下,应把农业、农
村、农民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以便科学确立发展农业的指导思想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也是建设的根本问题。分析我们的国情,一个基本的事实是,80%的人口在农村,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能离开农业和农民。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稳定是第一位的任务。所谓稳定,就是要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人心。这三个稳定,无一能离开“农”。离开农业的稳定,何谈经济的稳定;离开农村的稳定,何有社会的稳定;离开农民的稳定,何来人心的稳定。因此,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地位和作用,要进行再认识、再提高,不能只是根据粮食的增减来看农业的重要。它不仅仅是一个能否吃饱饭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人心和大局的稳定,关系到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础的问题。可以说,不抓好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就谈不上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是普遍联系、不断发展的。探索今后浙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思路,必须从农业、农村内部的诸因素以及和外部诸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的角度,把握它们发展的规律,从而使我们的指导思想,尽可能符合客观实际,避免犯主观主义的错误。
浙江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它自身的特殊情况:(1)由于气候、地理条件的优势,浙江农业素有多种经营的传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粮、棉、油、麻、茶、丝、鱼、果历来颇负盛名。加上浙江农民有外出从事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贩运经商的本领。农民的收入水平比较高,1990年的年平均纯收入已达1099元。(2)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发展迅猛,已成为浙江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企业总产值已经占农村总产值的7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的40%来自乡镇企业。(3)由于受到人多地少的制约,浙江省人均只有耕地0.62亩,粮食耕地更少,只有0.52亩,因此,精耕细作,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必然成为农民追求的目标。“七五”期末,浙江省的粮食亩产已经达到750公斤左右。在这个基础上实现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很大。(4)农村还没有建立起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自我调节、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农产品卖难、买难的矛盾交替出现,日益尖锐,在城市郊区和一部分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农民对农业投入的兴趣在减弱。同时,沿海和内地、山区和平原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人民收入和生活的差距,也日益显露。(5)对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牢固,有些地方重乡镇企业,轻农业生产,一度放松对农业的领导,减少对农业的投入,农业增产的后劲不足,综合生产力水平下降,基础设施老化,抗灾能力脆弱。
根据上述浙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今后在浙江发展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必须牢牢把握好三个要点。
第一,要牢固树立大农业和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的观念。既要把粮、棉、油作为重点,又要使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不仅农业要发展,整个农村经济包括乡镇工业也要全面发展,为劳动力适度向非农产业转移创造条件。
第二,要注重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至少应该包括五个方面:(1)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在稳定现有耕地的同时,改良土壤,培育地力。(2)增加化肥、农药、农膜、能源等物质投入,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3)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新成果的转化率。(4)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的生态环境。(5)从文化、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与综合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还有一个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的问题。过去我们经常讲浙江“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现在看,这种认识不够全面。浙江的人均耕地水平确实低,但浙江有大面积的山林和水面,开发潜力很大,加之浙江人聪明、勤劳、会管理、善经营,把人才优势开发起来,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在指导思想上注重这一点,我们的思路会更广,信心会更足。
第三,依靠科技进步,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要从单一经营向综合经营转变,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从单学科的开发向多学科的联合攻关转变,从单纯生产型向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型转变。
二、要以系统的观点,把握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若干相互联
系的问题
从哲学的范畴看,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构成的整体。人们要成功地改造客观世界,就必须把客观事物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就农业、农村和农民来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存在着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关系。我们只有从总体上把握和处理好这些相互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整个系统前进。总结这几年的经验,大体上有以下十个方面的关系,需要认真研究,正确处理。
第一,处理好“统”、“分”的关系,把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家庭承包作为责任制的一种形式,是集体经济的一个重要层次,实践证明,它是符合当前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要继续稳定、完善。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一家一户农民想办而又难以办到的事将会不断增加,因而做好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集体经济发挥为家庭经营服务的功能。而发展村级经济,就可以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服务。两个层次相互依存,共同发展,集体经济就可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处理好生产与流通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的理论告诉我们,发展商品经济必须把生产和流通作为统一的整体来考虑。生产保证流通,流通促进生产。如果只抓生产,不抓流通,农业就缺一条腿。要把生产和流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抓。搞活流通,一定要尊重价值规律,逐步理顺农产品的价格;在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下,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处理好多渠道与主渠道的关系。没有主渠道不稳,没有多渠道不活。要建立一个高效的、畅通的、可调控的流通体制。在农村,要把供销社办成综合服务中心。
第三,处理好科技兴农与科技育人的关系。农业增产要转到依靠科技的轨道上来。要注重品种改良和资源的综合开发,这是今后农业科技转化的一个重要趋势。抓科技兴农,首先要抓科技育人,这实质上是处理人与物的关系问题。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要在抓好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切实抓好职业教育和成人技术培训。不提高劳动者吸收转化科技的本领和素质,再好的技术,农民也难以接受,不能自觉地按操作规程去办。
第四,处理好抓当前生产与打基础的关系。当年生产要抓,打基础的工作更要重视。鉴于农业增产的后劲不足和抗灾能力比较脆弱,今后抓农业的重点应该放在打基础上。重点是三个:一是水利建设,包括对主要流域的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中小型配套工程、沿海和大江的重要堤塘都要有统一的规划,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使浙江抗御洪、涝、旱、风灾害的能力有显著提高。二是土壤肥力的培植,优化土壤团粒结构和氮磷钾含量。三是绿化山林。浙江70%是山区。山区不建设好,荒山不绿化,农业也上不去。从大农业观点来看,林业也是一个基础建设。
第五,处理好提高产量与增加效益的关系。今后浙江发展粮食生产,要走“稳定面积,主攻单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路子。农业要增加效益,只有靠提高单产、降低成本。我们这几年抓“吨粮田”工程建设,凡是措施落实的地方,都出现了产量提高、成本下降的好现象。这是增加效益的正确途径。
第六,处理好发展农业与发展乡镇企业的关系。改革开放十年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对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今后十年,乡镇企业既要进一步发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灵活机制,依靠市场调节,发展生产,增强实力;更要注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同城市工业联合,取长补短,从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城乡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乡镇企业要把着重点放到加强内部管理上,依靠科技进步,挖潜改造,更新设备,调整结构,走“小而专”、“小而精”、“大批量”的路子,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既要发挥它的积极的补充作用,又要加强管理和引导。
第七,处理好部分人先富和共同富裕的关系。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扶贫和老区开发,不仅是几个贫困县的问题,而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现在,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平均数掩盖了困难户,从一个县、一个区来看人均收入、口粮水平并不低,但其中却还有非常困难的乡村和农户。要对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排队调查,采取措施,帮助这些地方发展经济,尽快缩短差距。
第八,处理好抓生产技术与抓经营管理的关系。这几年,我们对生产技术比较重视,措施比较得力,但抓经营管理重视不够,薄弱环节较多。要确立科学管理是生产力的观念。现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超额分配带动超前消费。有些乡镇企业分配时只强调增加收入,消费基金失控,工资、奖金的增长率普遍超过了经济效益的增长率。分配过多必然带来超前消费。二是企业后劲不足。对乡镇企业的分配缺乏监督和审计,比如大修理基金、折旧费、新技术开发基金等没有按政策提留,全省每年少提留五、六亿元,造成企业后劲不足。三是村级经济单薄,这也是放松对集体提留、上交承包款等村级经济管理造成的。该收的没有认真去收,收上来的又没有很好管理。四是没有认真研究如何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问题,造成一部分地区农业高产量、高成本、低效益。总之,要把经营管理与生产技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第九,处理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主要原则之一,它既是我们要达到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在农村,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把经常教育和一定时间的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三年来,我们利用农村冬季的空隙,派出大批干部深入乡村,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农民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明确了前进的方向,提高了爱国家、爱集体的觉悟,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这应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第十,处理好抓经济建设与抓组织建设的关系。农村工作和农村经济是不能分割的、综合性的系统,仅靠一个部门来抓,是搞不好的。在基层要以党支部为核心,把村民委员会、村合作经济组织(也称村经济合作社)协调、统一起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农村实行改革后,有些地方,一度对基层组织建设注意不够,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农民自己会经营、会管理,用不到我们多管。实践证明,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承包到户后,更需要我们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宏观调控的要求,做好教育、组织工作。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往往来自领导班子的“短期思想”。没有坚强的有战斗力的基层组织,我们的工作就无法落实,最终将一事无成。
根据“七五”时期的经验和十年规划、“八五”计划的要求,应该着重抓好农村改革和发展这一根本问题。当前,要抓住时机,因势利导,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加大改革的分量。只要我们从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目标出发,紧紧抓住农村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正确处理好以上十个方面的关系,农业和农村工作将会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本文作者为浙江省常务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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