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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无理拖欠者占不到便宜——访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正庆(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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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22
第2版(经济)
专栏:

  让无理拖欠者占不到便宜
——访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正庆(五)
本报记者 施明慎
记者:最近,国务院明确提出,把整顿商品交易秩序、严格结算纪律,作为清理“三角债”、防止前清后欠的一项重要措施。人民银行也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银行严格按照结算制度办理结算,对不执行结算纪律,擅自免收滞纳金,偏袒本行开户企业,办理无理拒付的行、处和责任人,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为什么在这次清欠中把商品交易秩序和结算纪律看得这么重要?
周:不可否认,投资缺口、企业亏损、产品积压、资金不到位等是货款拖欠的主要原因。但从主观原因分析,某些地方、部门和企业不择手段地追求局部利益和自身利益,在商品交易中故意拖欠他人货款,企业帐上有钱也不付,热衷于搞无本生意,一些地方甚至搞资金封锁,强令银行停止付款,从而人为地加大了“三角债”的严重程度。可以说,商品交易秩序混乱在“三角债”的形成和恶化中起到了火上加油的作用。这次清理“三角债”特别强调要整顿商品交易秩序,就是要在社会上重新确立牢固的信用观念,落实钱货两清的原则。我们要求银行加强审查监督,对无理拒付的要强制扣款,对欠帐不还的企业首先要扣缴滞纳金。滞纳金日扣缴率为万分之三,相当于年利率10.8%,比银行贷款利率约高2个百分点,滞纳金全部交付债权单位。认真扣缴滞纳金就是要使有钱不还的单位占不了便宜,使企业清楚地认识到,人为地拖欠货款既害别人,又害自己。这样就有助于纠正“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也有利于建立和恢复正常的商品交易和信用结算秩序,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转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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