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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除农民无子之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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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2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人口与计划生育

  要解除农民无子之忧
农民日报社 唐海
一个农民家庭没有儿子,其忧虑是很现实的。这些忧虑不解决,就难以使农民自觉自愿地实行计划生育。
如何解决农民的无子之忧?许多地方都在想办法从本地实际出发探索解决农民养老的路子。有的地方也很注重促进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商品生产和社会活动,努力提高她们的经济社会地位。但对于从事实上解决农村妇女继承权问题,似乎还重视不够。而正是由于这个问题,使得在家庭经济关系上,传宗接代门户延续非男儿不可的影响,在农村许多地方不仅难以消除,甚至有巩固、扩大的势头。
传宗接代、门户延续,姓氏是一个问题(其实,在现代社会,子女也可随母姓正逐步为人们所接受);而经济关系也非常重要,而且是更为实质性的问题。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男女平等。但由于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在农村许多地方妇女实际上并没有继承权。一个农民家庭父母过世之后,兄弟姐妹分家产,往往没有女儿的份。如果这家没有男儿只有女儿,那么就是本家族的男子来承继,也不能落在女儿手里。因为照农村传统的观念,落在女儿手里就是落到别人家手里了。也有的女青年奋起抗争,但常会出现地方上囿于传统影响而倾向于男方的现象。现实中,在农村许多地方屡见不鲜的歧视排挤上门女婿的情况,其重要原因之一也正在于此。
所以,重视从事实上解决法律规定的农村妇女继承权问题,把纸面上的条文贯彻到农村实际中去,切实造成一个尊重妇女堂堂正正地继承家产,保证上门女婿户和谐生活的农村社会环境,对于免除农民的无子之忧,从经济关系上解决农民为传宗接代延续家庭非男儿不可的旧观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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