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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贩毒案首犯马永华在兰州被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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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22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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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贩毒案首犯马永华在兰州被处决
新华社兰州8月22日电 (记者张栋)一起跨国贩毒案首犯马永华今天在兰州被依法处决。
29岁的贩卖毒品犯马永华是甘肃省广河县三甲集镇水家村农民。他参加的跨国贩毒集团,由缅甸毒品加工厂老板和毒贩向中国运入大批量毒品海洛因,再由马犯等内地毒贩购买或联系销往广东,最终由香港毒贩入境购买,运往香港。这个跨国贩毒集团于1990年被我公安机关一举侦破。
据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定,马永华于1989年3月在云南省大理市与国际贩毒分子王某相勾结,商定由王在四川省成都市向马犯出售海洛因,由马犯贩卖,并约定了联络暗号和接头地点。从1989年3月至10月,马犯先后5次到成都市王的住处购买毒品海洛因,总量高达172公斤,然后分别转卖给罪犯邓连云、徐增泰、唐陆山、敏逢霖等10余人。1989年6月13日,马犯伙同罪犯马正科在成都市金牛区贩卖毒品时,被当地联防队查获。
1991年6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马永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犯不服,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审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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