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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行着装该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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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6
第4版(要闻)
专栏:记者来信

  滥行着装该纠正
本报记者 陈国琦
最近,记者到基层采访,发现广大群众对一些部门和单位滥行着装反映强烈,认为这是行业不正之风的一种新的表现。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不合理着装的人数已超过4万,涉及十数个部门和单位的十几种人员。这些部门和单位,有的违反国家关于“批准着装的权限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无权批准”的规定,擅自决定自行着装;有的则是由借装变为正式着装,扩大着装范围;有的还任意提高服装面料质量,一人一年开销超过千元。滥行着装的结果,加重了财政负担,诱发、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为了根治这个“顽症”,河北省提出了几条严格清理的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着装范围的规定,对不应着装的部门和单位逐一登记,坚决纠正。对属于着装范围的,逐家逐户清理服装标准,对擅自提高面料质量或增加品种的,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着装人员自己承付30%—60%。二是切实清理整顿行业服装生产厂家和销售市场。三是今后发生滥行着装及任意提高面料质量现象,从严追究批准人的责任,并由着装人员自理费用。
对省政府的上述措施,广大群众拍手拥护,同时他们建议,清理滥行着装应该上下通力,齐抓共管,动真的,来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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