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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师道德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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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26
第4版(要闻)
专栏:

  提高教师道德素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
本报讯 记者毕全忠报道:为提高教师道德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近日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
据介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党和国家对教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其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教书育人,精心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发动教师进行自我教育,激励广大教师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要求各地将学习、执行《规范》的情况,作为对教师德、能、勤、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规范》的基本要求也适用于中小学职工,各地可根据《规范》结合各个工作岗位,分别对职工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可参照《规范》,对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作出补充规定或具体要求;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包括教师进修院校)应将《规范》同培养、培训目标结合起来,以奠定师范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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