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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化经济政策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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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29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

  执行文化经济政策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
高运甲
最近国务院批转了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各地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这是党中央近几年来重视文化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克服“一手硬、一手软”倾向,“一手抓整顿,一手抓繁荣”等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央和地方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必要的投入。”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指出:“要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各类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对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给予必要物质支持。”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十分明确、具体地提出了发展文化事业,争取财政支持,促进文化建设的要求,为制定相应的、具体的文化经济政策指明了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加文化事业的投入,促进文化事业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
《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依据上述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国文化事业现状和国家财政的具体情况,就当前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制定文化经济政策,执行文化经济政策,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一个认识问题。文化事业是全党全民族的事业,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培养造就“四有”新人,对于我国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列为三大建设,作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把文化工作提到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我们要深刻领会发展文化事业的必要性,给予必要物质条件、经济条件作为保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经济政策加以扶持,才能够逐年增加文化事业的投入,改变文化事业的落后状况,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
国务院批转的这个报告,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对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将是有力的推动。
我们要抓住目前亟待解决而又有可能争取解决的问题,积极贯彻落实。要逐步改变文化事业经费基数低的问题。《报告》指出:“要逐年增加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变文化经费紧张的状况。”各地的文化事业经费一般是80年代初定下的基数。现在情况变化了,应该有明显的提高。各地文化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报告》为依据,不失时机地尽快把基数定下来。有的地方按近两年的实际支出确定基数,以后每年有所增加;有的按地方财政的收支情况,确定文化事业经费所占的大体比例,或者定出一个目标,三、五年内达到这个比例。这些办法值得借鉴。
要力争把文化设施搞上去。《报告》对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的要求具体明确,相当鼓舞人心。“将群众需要的必不可少的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各地建设住宅小区,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统筹规划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实行同步建设。”这是多年来人们对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的愿望,这一次明确地写进了国务院批转的文件,具有政策法规的效力。
文化设施的建设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地区有过不同的认识。有的同志把文化设施简单地理解成玩玩乐乐的场所,有的地方的重要文化设施工程被当作“楼堂馆所”予以缓建或下马,严重地忽视了文化事业在开发智力,普及科学技术,特别是在政治宣传、思想教育、抵制资产阶级、封建腐朽思想等方面的作用。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兴办的文化设施,是开展文化活动的物质条件,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设施,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的场所。《报告》明确指出:“确需建设的文化设施项目,不应当作为‘楼堂馆所’加以限制,应尽可能给予支持。”“八五”期间国家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是较为乐观的,国家大剧院正在做前期设计工作。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也写进了国家“八五”规划。同时“八五”期间的任务也十分艰巨,目前还有247个县没有图书馆,60个县没有文化馆,10641个乡没有文化站。现有剧场、影剧院严重破旧的问题十分突出,需要抓紧维修改造,充实设备,改善条件。我们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在“八五”期间使文化事业的硬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要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扶持优秀艺术产品服务。弘扬民族的和社会主义的优秀文化,扶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具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功能的优秀剧(节)目的创作、排练、演出,是制定文化经济政策的重要目的之一;《报告》要求设立优秀剧(节)目的创作演出专项资金的做法,是落实中央繁荣文艺指示的有效措施。中央要求像抓重点建设工程那样,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拿出质量上乘的艺术精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三至五年的重点规划,对于列为重点的项目,要采取硬性措施加以逐项落实和考核。没有经济上的保证,没有政策上的倾斜是难以达到这个要求的。设立专项资金的来源,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除政府拿一点外,还可以采取社会集资等其它办法。资金的使用要遵循我们提倡、鼓励的方向,要把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具体地体现在扶持、资助的具体剧目中。真正体现弘扬民族优秀的、社会主义的文化,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鼓励艺术家们创作反映现实生活,表现时代精神的艺术价值高的优秀作品,帮助艺术表演团体,把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的剧目搬上舞台,献给观众。(本文作者是文化部部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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