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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就业中的一些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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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9-10
第6版()
专栏:答读者问

关于劳动就业中的一些问题
问:三年来,人民政府在解决社会失业问题上做了那些工作?
答:人民政府在解决劳动就业问题上,三年来做了不少工作,并且获得了显著的成绩。首先,人民政府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崩溃时所有旧公教人员,在接管时采取了全部包下来的政策,这就避免了大批人员发生失业问题。其次,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和各项建设工作的展开,反动统治遗留下来的失业工人和知识分子绝大部分已重新就业。截至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为止,失业工人重新就业者已达一百二十余万人,失业知识分子参加各种工作者约有一百万人,一部分旧官吏、旧军官也因此获得了职业。第三,由于土地改革在四万万人口以上的地区完成,使农村中的无业游民,还乡生产的旧军官以及从来不事生产的地主,也因同样分得一份土地,从事了劳动生产。第四,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全部分配了工作,已从根本上结束了国民党反动统治下“毕业即失业”的社会现象。因此,三年来在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劳动就业的人数较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多,而有劳动力不劳动和没有劳动机会的人较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大大减少了,这正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优越性的具体表现。
问:人民政府在解决社会失业问题上既然做了许多工作,国家的经济建设已经从恢复阶段走向发展阶段,为什么现在还存在着失业问题?
答:失业和半失业问题,在目前的确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现象极为严重,人民政府还不能立即全部加以解决。比如:有些旧知识分子和旧军官、旧官吏,他们自身未经改造或者缺乏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在国家各项建设还未大量发展起来以前,就业问题很难完全解决;同时有些游民、乞丐也还来不及全部劳动改造。另一方面,我们正在实行社会改革和生产改革,城乡劳动力必然会发生暂时的相对的剩余现象。比如: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使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增加了;社会经济不断地改组,私营企业中许多不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逐渐被淘汰,这就造成了新的失业和半失业现象。三年来,经过各种社会改革运动,人民的觉悟普遍提高了,社会风气有了很大的变化,许多人(特别是城市中的家庭知识妇女)不愿再过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要求出来参加工作,这也增加了要求劳动就业的人数。
但是,我们必须认清,目前的失业和半失业现象,以及城乡劳动力过剩问题,是我们在前进中所遇到的一个时期内的暂时困难,这与反动统治下的失业问题有本质上的不同。随着土地改革、生产改革、民主改革和其他社会改革产生了这些困难,而这些改革本身也就带来了解决这些困难的有利条件。
问:人民政府准备怎样解决目前失业问题和城乡劳动力过剩问题?
答:人民政府解决这个问题的方针是:积极配合国家建设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因此政府处理失业人员以及城乡剩余劳动力问题,是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从全局设想、从实际出发、从长远打算着眼、从当前要办而能办的事着手,逐步做到消灭失业现象,有计划地把城乡剩余劳动力充分应用到生产事业及其他社会事业中来,并逐步做到统一调配劳动力。
根据以上方针,我们在解决失业和城乡剩余劳动力问题中,必须反对单纯救济的消极观点,反对不从全局设想的局部观点,反对不从实际出发的任何急躁情绪,只有这样,才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全面的劳动就业的方针。
问:根据什么条件目前可以提出有步骤地全面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方针?
答:目前我国财政经济情况已经根本好转,工农业生产已经由恢复走向发展阶段,大规模的国家建设,首先是经济建设即将开始,为了进行建设就必须要有大批的劳动力和从事各种工作的人员;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也必然有一个很大的发展,除大、中学校需要一批师资外,初等教育的普遍发展和扫除成年文盲工作的大规模开展,更需要很大一批教育工作人员。以上这两种客观情况的需要,就是我们全面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基本条件。
但必须指出,虽然有这些有利条件,劳动就业问题还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完全解决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国家建设事业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所以劳动就业问题也必须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逐步解决;另方面,由于新的社会经济改组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等原因,今后还会有新失业现象发生。因此,这个积极的、全面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方针,是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采取有计划的稳步前进的方法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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